十六世纪小贵族的物质生活看来是很差的,这无疑是物价飞腾之故。这批小贵族在起义中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城市特权阶级也有埋怨的地方:西班牙政府有计划地设法废除那些保证城市一定自治的特权。

一般说来,事态发展过程如下:捐税递增,首先引起城市居民对税吏的不满,怨声四起,接着爆发起义(其次数颇为可观)。

国王利用发生起义的机会,把城市宪法修改得完全和城市自治精神背道而驰。行会会长不再通过选举产生,而是由国王任命,城市官吏从此也是由国王直接指派。久而久之,这些官吏就会成为君主的驯服仆役,但在十六世纪这一革新的时代,国王们的政策恰恰是把城市官吏们驱入叛乱的阵营。

最后,谈到游民和穷人,他们在叛乱中的重要作用可以从很多迹象推断出来。迹象之一,是政府对乞丐问题和游民问题表示极大的关注:例如,1531年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行乞,并规定在整个尼德兰举办各种穷人救济事业。

另外一个迹象是破坏圣像运动具有公认的“社会”性,加尔文教也是如此。在破坏圣像运动中,贫苦阶层显然起着最积极的作用。至于加尔文教所作的宣传,从某个时候开始在人民群众中得到较大的响应。

宗教的危害与社会的忧患二者之间的联系,也从对再洗礼派的极端残酷的镇压中得到了证明。再洗礼派的殉难者比所有其他新教运动殉难者的总和还要多得多。可是,在整个运动中,如果不恰如其分地估计到纯宗教的因素,那当然是荒谬的。

尽管新教运动也为支持社会运动而效劳过,但并不能消除新教运动的宗教性。新教在尼德兰传播极快。路德是在1517年于维滕堡发表他的“论文”的。这些论文很可能同一年就传播到安特卫普-大家知道,安特卫普同德意志有着紧密的经济联系。

当时奥地利的玛格丽特以查理五世的名义治理着尼德兰。她的扈从们深受人文主义潮流的影响,似乎不很容易下决心严惩新教。但是对于身为德意志皇帝的查理五世来说,问题却有着十分明显的政治意义,于是很快就对新教进行迫害了。

起初,仅仅是禁止路德的作品,而自1520年起,就颁布了对异教徒判处死刑的法令。事情不是到此为止。原有主教裁判所显得不够得力,所以设置了国家宗教裁判所,以打击新教徒。同时,还决定任何论述宗教问题的书籍未经特别许可,不得出版。

这是图书检查制度的第一次出现。1544年建立了图书预审制度,一直保留到旧制度的末期。自1523年起,路德教首批殉难者终于登上火刑场。他们是几千个受害者的先锋。

可是,路德教毕竟没有得到十分广泛的传播。安特卫普无疑是路德教十分活跃的中心,但也只有百分之十五的居民信路德教。在路德于1525年谴责农民起义以后,就看不出这个教派能象再洗礼派和加尔文派那样,起着社会叛乱的催化作用。

可是从1529年起出现的再洗礼派,情况就不同了。这一年,恰巧公布了可怕的《檄文》,说是随便议论信仰问题者将处以极刑。

这两件事很可能没有因果关系,但是由于再洗礼教徒当中有一部分人从事社会革命活动,所以他们都要成为极其严酷的镇压对象。1535年,颁布了一项法令,凡是再洗礼教徒,即使已经公开弃绝“错误”,也一概处以死刑。

1540年左右,加尔文教经南方、土尔内和发隆西纳而传入尼德兰。加尔文教组织健全,有自已的牧师,建立起教会,故发展十分迅速。

加尔文教徒日后在尼德兰起义中形成新教徒中的决定因素。在起义的各种因素中,也许还要列入一种个人因素:查理五世毕竟是被看作本国的同胞,而菲力浦二世则是外国人。

菲力浦在他父亲退位后登上王位时,以自己不擅长法语表示歉意,请格朗韦尔(也是个外国人)替他致词,所以登基大典一开始,就证明菲力浦二世是个外国人。此时,人人皆知,尼德兰的一个新纪元开始了。

再说,四年以后,即1559年,菲力浦便动身去西班牙。他虽然活到1598年,可是再也没有来过尼德兰。他的西班牙系的继承人当中,也没有一个人来过尼德兰。政府被正式移交给菲力浦的妹子帕尔马的玛格丽特(她是个私生女)。

事实上,她的权力因枢密院(咨询院)的存在而受到限制。枢密院实际上由法兰斯孔太人格朗韦尔领导,此人于1561年成为梅克林大主教。这个幕后的政府,特别是在上层贵族中激起了极大的仇恨,以致国王不得不于1564年忍痛牺牲格朗韦尔。

1566年发生小麦恐慌,又因投机倒把而加剧。这就是说,民不聊生达到极点,终于演变为“破坏圣像”运动。这运动起自弗朗德勒西部乡村工业地区,几星期内蔓延到弗里斯兰,逐渐变成武装起义,加尔文派小贵族随即参加,起了很大的作用。

由于这个第一次发生的起义是穷人反对“富人”的运动,显然不能使上层贵族和宗教权贵卷入运动行列中去。相反,这次运动在“反对派”内部造成非常紧张的局面,以致摄政女王有可能把起义击败。局势平定以后,国王突然决定,不论来自何方的任何抵抗,都要断然制止;于是一支西班牙军队在阿尔瓦公爵率领下派到了尼德兰。目标很明确:根除异端,建立专制主义。

摄政女王辞职了;特别法庭,即“戡乱委员会”建立起来了(三年之内,判处死刑的达八千人之多),随即人头纷纷落地,其中有埃格蒙伯爵和霍恩斯伯爵。专制主义的倾向也表现在税收方面,开始采用什一税-即在所有动产交易中征收百分之十的永久税。原来各省议会对君主要求的补助金可以给,也可以不给,这项权利直到那时为止,是对国王专制主义的唯一有效的抑制。

菲力浦就通过征收永久税的办法,把阻碍他实行专制主义的最后一个障碍消除了。应该指出,结果却适得其反:大小人物一概残酷地被镇压,无一幸免;西班牙兵痞敲诈勒索;君主扬言臣民不得过问政府的事,-所有这些弊端,结果反而催促了抵抗意志在不同领域中的萌发。

奥伦治亲王成为当时的抵抗领袖,他竭力招兵买马以抗击阿尔瓦公爵。亲王的历次抵抗,直至1572年仍没有成功。但是在这一年,原来逃离本国的“乞丐”即新教徒,重新聚合起来,在泽兰的小港口布里埃尔登陆,夺取了这个港口,很快控制了荷兰省和泽兰省。

西班牙人再也不能重新征服这些地方,而起义从此就象油,点似地扩散开来。奥伦治亲王名为“沉默者”威廉,本是天主教徒,但对异教非常宽容。由于起义的必然趋势以及这次起义所逐渐具有的宗教色彩,他终于改信加尔文教。在开始公开反叛时,“沉默者”的思想境界还是超过一般的反抗者,可是事件急骤发生,激起澎湃的波涛。

不论阿尔瓦公爵或是其继任者雷凯森斯,都没能扑灭起义。雷凯森斯突然死去,产生了政权空白阶段,这就危险了,特别是因为西班牙部队缺饷或断饷,发生哗变,并进行抢劫。根据布拉邦特议会的倡议而召集的全国三级会议,不得不十分勉强地接管政权,尽管这样做远远超出它的正常权限之外。全国三级会议同起义的省份举行了谈判,达成了“根特协定”。

这个决定的矛头基本上指向西班牙军队:规定全国三级会议将召募军队,并驱逐西班牙部队。至于宗教问题,对新教徒的迫害应予停止,而在荷兰与泽兰,加尔文教将得到维持。可是,这两个省份的加尔文教徒丝毫不得采取反对别省天主教徒的行动。尼德兰因此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乍看起来,它果真要在团结中恢复和平了。

新总督西班牙人唐璜一面同三级会议进行谈判,随即又试图采用暴力,居心不良于此可见。三级会议遂将奥伦治亲王召来布鲁塞尔。亲王同意三级会议指派天主教大主教马赛厄斯皇太子担任尼德兰大总督,而自已退居第二位作为“助手”。这样,一切都似乎在顺利进展。然而这只是表象而已,因为在中央政权明显削弱的情况下,分裂的萌芽(既是社会性的,又是宗教性的)正在迅速滋长。

一方面,加尔文教加紧扩大其势力范围,建立若干加尔文教共和国,如根特共和国。这个共和国设法要把整个弗朗德勒置于其权力之下。此外,加尔文教像西班牙天主教那样,显得不能容忍异端。但在另一方面,加尔文教越来越以社会反叛运动的姿态出现,主要是依靠下层阶级,并致力于建立民主政府。

人们可以意料得到,这一切就足够激起反击了。这种反击本质上是保守反动的,但很容易伪装成为保卫天主教而战。反击的信号是由阿多瓦、埃诺和法兰西教派盛行的弗朗德勒等地发出的,这几个地区于1579年1月结成阿腊斯同盟,同年,北方诸省结成乌德列支联盟。这样做反而有利于西班牙国王刚派来的新大总督法尔内斯。

他随即同结成阿拉斯同盟的“不满分子”进行谈判,并作出大量的让步,如废除永久税,撤出外国士兵,排除政务院中的外国人,恢复特权等,而那些省份则答应照旧服从王命,并同意废除新教(1579年)。

这个条约(阿腊斯条约)对法尔内斯来说,其主要利益是在尼德兰确保一个牢固的军事基地。因此,这个条约成为以后西班牙反攻的起点。从此起义者抛弃效忠于“天然君主”(即菲力浦)的那种越来越站不住脚的虚构。

菲力浦被废黜(不久由安茹公爵暂时继任君主职位),而战争在激烈地继续着。法尔内斯是有才干的外交家,同时也是有才干的军事家,他接连得胜,把起义者赶往北方。安特卫普围城战于1585年结束,法尔内斯指挥的这次战役就此圆满结束。

安特卫普当时是尼德兰最大的城市,有一半光景人口是新教徒。可是这时候,菲力浦二世将法尔内斯这股力量调去征讨法国和英国,法尔内斯又于1592年死去,其继任人始终未能越过那几条大河,因此始终未能平定北方的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