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留意过工资收入和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不同呢?临时工、实习生和试用期的员工需要缴纳社保吗,报酬性质是工资还是劳务报酬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临时工

一般公司都会雇用临时工,临时工是指在工作场所内无试用期直接上岗的非正式雇佣劳工,一般是特定时段或者是季节性用工为主。

1、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符合相关规定形成了劳动关系

参照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则形成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保。员工获得的是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2、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

签订了劳动合同,定期支付劳动报酬,应该缴纳社保,员工获得的是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3、签订劳务合同

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可不缴纳社保。劳动者按“劳务报酬”缴纳个税。

二、实习生

实习生是指在校生或者是刚毕业到企业学习工作,属于非正式雇佣的劳工,企业和实习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用缴纳社保。

实习生的报酬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个人所得税的。

三、试用期员工

试用期员工是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包含了试用期,所以试用期的员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

试用期员工的报酬是以工资表等单据税前扣除,按照“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四、聘用这些人不需要缴纳社保

企业聘用这些人也不用缴纳社保:

1、非全日制用工;

2、退休返聘人员;

3、聘用其他单位的停职人员;

劳务报酬的个税是如何缴纳的呢?

劳务报酬是按次数进行预缴个税,如果是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就按照月份进行预缴。

①、劳务报酬小于等于800元:个税等于0;

②、800元<劳务报酬<=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元)*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③、劳务报酬>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