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技能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可承担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其以下各级别职业技能的考核、评审。

考评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1、考评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前,必需熟知本次考核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定标准。

2、负责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的检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检验。

3、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之间不得暗示或沟通。

4、一般情况下,考评员不参与监场,不与考生见面。

5、考评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测评打分,认真填写测评记录并签名。

6、鉴定对象有违纪行为,考评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7、操作技能考核的检测、评分工作完成后,写出考评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意见。

8、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

9、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