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南都市报讯陆勇、全媒体记者摄影报道:近日,南昌市民付女士在新建区花9886元买了一对“金手镯”(外加一条金项链)。当她回到家时,发现金手镯和金项链仅重12.6克。她质疑,当时销售人员没有明确告知黄金饰品的重量,存在诱导消费。

不仅如此,周六福女士在没有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出售了近万元的黄金首饰。付女士认为,“周六福”应开具发票而未开具,涉嫌偷税漏税。

消费者:“一口价”黄金折合近800元/克,退货被拒。

9月27日,记者来到周六福采访。付女士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只注明了价签和实付金额,没有注明重量、单价、人工成本等产品信息。据付女士介绍,当时她是经过销售人员的推销才选择了这副金手镯。她说,买金手镯花了9886元,但事后发现重量只有12.6克。“现场标注的黄金价格不到420元/克,我买的金手镯单价接近800元/克,感觉被套路了。如果提前告诉重量,我肯定不会买。”付女士认为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她找到“周六福”,要求对兑换的黄金首饰进行兑换和称重,但遭到拒绝。

“周六福”店员:她不问,谁会主动说出黄金首饰的重量?

记者注意到,这家店橱柜里的很多黄金饰品的标签上只标明了名称、证书编号和价格,并没有标明含金量和重量。店内销售人员廖莹解释说,这些黄金饰品是工艺价值较高的精金,以“一口价”的形式出售,不按重量出售,也不标明重量,属于公司规定。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普通的黄金饰品,按照每克黄金价格加上加工费计算价格。

当记者问,为什么销售时不告诉消费者金手镯的重量?廖莹说,“傅女士没有问金手镯的重量,就像衣服上有个洞一样。你不问,怎么会主动告诉你?”

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协调未果,商家态度强硬。

随后,记者跟随付女士来到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分局。此前,付女士曾多次来到该支行进行投诉。该分局副局长夏表示,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商家不告知黄金饰品的重量,消费者可以选择不买,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强制商家告知。“我们协调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商家态度强硬。”夏对说道。

不过,记者注意到,全国各地都有类似“一口价”黄金的投诉,和付女士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类似的案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更多强调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商家的告知义务。最终结果如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与商家协调,最终帮助消费者完成退货。

律师:商家应主动宣传产品信息。

针对此事,江西中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子君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等。而且商家也不能以消费者没有询问商品的详细信息为由免责,商家应当履行告知消费者主要信息的义务。

李子君还表示,相关职能部门“无法可依”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实际上属于“守法”和“不作为”的体现。职能部门要约谈涉事门店,规范其销售行为,积极协调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范

审计:吴剑锋

值班编辑:黄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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