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富硒产业种植、养殖的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可以申请奖补。

  奖补标准

  (一)富硒示范基地奖补标准

  1、赣州市级富硒产业园区。按照200万元每个的标准奖补,由赣州市财政全额承担。

  2、赣州市级高标准示范基地。按照30万元每个的标准奖补,由赣州市财政和龙南市财政按5:5比例承担。

  3、赣州市级示范基地。按照8万元每个的标准奖补,由赣州市财政和龙南市财政按5:5比例承担。

  (二)富硒产品认证奖补标准。有效期内富硒产品认证按照3万元每个的标准,由赣州市财政和龙南市财政按5:5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