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浓眉我的眉毛很淡?男生眉毛很淡,怎样浓眉我的眉毛很淡,有什么?

2、女人浓眉不清白是什么意?“男人浓眉必灵活,女人浓眉不清白”是什?

这个意思可能是男人的眉毛浓就比较油嘴滑舌 而女人浓则表式比较轻浮随便

眉毛:眉毛弯弯,兄弟二三。眉毛出眼角,兄弟有半桌。眉毛短促,兄弟单独。男人浓眉必灵活,女人浓眉不清白。男人眉薄爱小利,女人眉薄待人真。

3、怎么样才能有浓眉?怎么样才能有浓眉啊?

4、我的眉毛很淡,我今年34岁,男,有什么办法浓眉?有什么办法浓眉,?

5、拥有浓眉,老汉的湖人队还需如何补强??

6、李白为什么写独坐敬亭山这首诗 后面还有什么故事??

詹锳《李白诗文系年》系此诗于公元753年(天宝十二载),并认为与《登敬亭山南望怀古赠窦主簿》为前后之作。[3]公元753年(天宝十二载),李白南下宣城。行前,有诗《寄从弟宣州长史昭》,其中说道:“尔佐宣城郡,守官清且闲。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 自十年前放还出翰林,李白长期漂泊。长期的飘泊生活,使李白饱尝了人间辛酸滋味,看透了世态炎凉,从而加深了对现实的不满,增添了孤寂之感,然而傲岸倔强的性格仍一如既往。因怀才不遇一直抑郁不平。身心的疲惫,需要得到慰藉。这期间,他写了大量的借游仙、饮酒的方式排遣苦闷的诗,也写了许多寄情山水、倾诉内心情感的诗篇,《独坐敬亭山》即是其一。 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独坐敬亭山》的写作年代值得商榷。这首诗写于何年,在李白留存的诗稿中并没有注明,而认为这首诗写于753年只是后人推测所得出的结论。这首诗或许不是作于753年,而是作于761年的可能性更大。因为: 首先,从这首诗的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作者情绪来看,既然是孤独、寂寞和无奈的心情写照,那么,李白当时的处境应该是非常艰难的,其情绪也应该是非常低落的。如果这首诗写于753年,这正是李白初次来宣城的时间,那时的李白正值中年,且诗名如日中天,他来宣城并不是漂泊流离而至,而是应其从弟、在宣城为官的长史李昭多次殷勤相邀的结果。这有李白在《寄从弟李昭》一诗为证:“尔佐宣城郡,守官清且闲,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李白到宣城后,受到时任宣城太守宇文先生的热情款待,受到当地文人墨客的追崇和欢迎。他经常与崔侍御、宇文太守、从弟李昭等人对酒酣高楼,散发弄扁舟,“屈盘戏白马,大笑上青山”。经常与诗朋文友“时游敬亭山,闲听松风眠。”“送客谢亭北,逢君纵酒还。”他用如花妙笔将宣城描绘为:“江城如画里,山晚望晴空,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他豪情勃发,心中激荡着“但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冲动,他沉醉在“歌舞共讴吟,欢笑相拜贺”的兴奋之中。不仅如此,李白还在敬亭山下盖起了住房,接来了子女共住以享天伦之乐。有诗为证:“我家敬亭下,辄继谢公作。”初到宣城的李白,生活的如此悠闲自在,称心如意,怎么可能会有“独坐敬亭山”的孤寂和“众鸟高飞尽”的伤感呢?此外,从这首诗的字面上分析,既然李白对敬亭山达到了相看不厌的程度,应是看了多次,而不会是初次相看,所谓“不厌其烦”、“好书不厌百回看”便是这个道理。由此推测,李白这首诗不太可能是753年初次来宣城时所作,而应是在多次登临敬亭山后所发出的感慨。 公元761年,李白已岁逾花甲,在经历了安史之乱后的漂泊流离,经历了蒙冤被囚禁的牢狱之灾,经历了带罪流放的屈辱之后,李白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宣城时,再也没有昔日友朋如云、迎来送往的场面了,再也没有北楼纵酒、敬亭论诗的潇洒了。他兀自一人步履蹒跚地爬上敬亭山,独坐许久,触景生情,十分伤感,孤独凄凉袭上心头,情不自禁的吟下了《独坐敬亭山》这首千古绝唱。这比较符合李白创作此诗的时空背景。

《寄从弟宣州长史昭》,其中说道:“尔佐宣城郡,守官清且闲。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 自十年前放还出翰林,李白长期漂泊。长期的飘泊生活,使李白饱尝了人间辛酸滋味,看透了世态炎凉,从而加深了对现实的不满,增添了孤寂之感,然而傲岸倔强的性格仍一如既往。因怀才不遇一直抑郁不平。身心的疲惫,需要得到慰藉。这期间,他写了大量的借游仙、饮酒的方式排遣苦闷的诗,也写了许多寄情山水、倾诉内心情感的诗篇,《独坐敬亭山》即是其一。 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独坐敬亭山》的写作年代值得商榷。这首诗写于何年,在李白留存的诗稿中并没有注明,而认为这首诗写于753年只是后人推测所得出的结论。这首诗或许不是作于753年,而是作于761年的可能性更大。因为: 首先,从这首诗的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作者情绪来看,既然是孤独、寂寞和无奈的心情写照,那么,李白当时的处境应该是非常艰难的,其情绪也应该是非常低落的。如果这首诗写于753年,这正是李白初次来宣城的时间,那时的李白正值中年,且诗名如日中天,他来宣城并不是漂泊流离而至,而是应其从弟、在宣城为官的长史李昭多次殷勤相邀的结果。这有李白在《寄从弟李昭》一诗为证:“尔佐宣城郡,守官清且闲,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李白到宣城后,受到时任宣城太守宇文先生的热情款待,受到当地文人墨客的追崇和欢迎。他经常与崔侍御、宇文太守、从弟李昭等人对酒酣高楼,散发弄扁舟,“屈盘戏白马,大笑上青山”。经常与诗朋文友“时游敬亭山,闲听松风眠。”“送客谢亭北,逢君纵酒还。”他用如花妙笔将宣城描绘为:“江城如画里,山晚望晴空,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他豪情勃发,心中激荡着“但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冲动,他沉醉在“歌舞共讴吟,欢笑相拜贺”的兴奋之中。不仅如此,李白还在敬亭山下盖起了住房,接来了子女共住以享天伦之乐。有诗为证:“我家敬亭下,辄继谢公作。”初到宣城的李白,生活的如此悠闲自在,称心如意,怎么可能会有“独坐敬亭山”的孤寂和“众鸟高飞尽”的伤感呢?此外,从这首诗的字面上分析,既然李白对敬亭山达到了相看不厌的程度,应是看了多次,而不会是初次相看,所谓“不厌其烦”、“好书不厌百回看”便是这个道理。由此推测,李白这首诗不太可能是753年初次来宣城时所作,而应是在多次登临敬亭山后所发出的感慨。 公元761年,李白已岁逾花甲,在经历了安史之乱后的漂泊流离,经历了蒙冤被囚禁的牢狱之灾,经历了带罪流放的屈辱之后,李白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宣城时,再也没有昔日友朋如云、迎来送往的场面了,再也没有北楼纵酒、敬亭论诗的潇洒了。他兀自一人步履蹒跚地爬上敬亭山,独坐许久,触景生情,十分伤感,孤独凄凉袭上心头,情不自禁的吟下了《独坐敬亭山》这首千古绝唱。这比较符合李白创作此诗的时空背景。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释义】鸟儿们飞得没有了踪迹,天上飘浮的孤云也不愿意留下,慢慢向远处飘去。只有我看着高高的敬亭山,敬亭山也默默无语地注视着我,我们俩谁也不会觉得厌烦。谁能理解我此时寂寞的心情,只有这高高的敬亭山了。【背景】:这首五绝作于天宝十二载(753)秋游宣州时,距他被迫于天宝三载离开长安已有整整十年时间了。长期飘泊生活,使李白饱尝了人间辛酸滋味,看透了世态炎凉,从而加深了对现实的不满,增添了孤寂之感。此诗写独坐敬亭山时的情趣,正是诗人带着怀才不遇而产生的孤独与寂寞的感情,到大自然怀抱中寻求安慰的生活写照。【赏析】:前二句“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看似写眼前之景,其实,把孤独之感写尽了:天上几只鸟儿高飞远去,直至无影无踪;寥廓的长空还有一片白云,却也不愿停留,慢慢地越飘越远,似乎世间万物都在厌弃诗人。“尽”“闲”两个字,把读者引入一个“静”的境界:仿佛是在一群山鸟的喧闹声消除之后格外感到清静;在翻滚的厚云消失之后感到特别的清幽平静。因此,这两句是写“动”见“静”,以“动”衬“静”。这种“静”,正烘托出诗人心灵的孤独和寂寞。这种生动形象的写法,能给读者以联想,并且暗示了诗人在敬亭山游览观望之久,勾画出他“独坐”出神的形象,为下联“相看两不厌”作了铺垫。诗的下半运用拟人手法写诗人对敬亭山的喜爱。鸟飞云去之后,静悄悄地只剩下诗人和敬亭山了。诗人凝视着秀丽的敬亭山,而敬亭山似乎也在一动不动地看着诗人。这使诗人很动情—世界上大概只有它还愿和我作伴吧?“相看两不厌”表达了诗人与敬亭山之间的深厚感情。“相”“两”二字同义重复,把诗人与敬亭山紧紧地联在一起,表现出强烈的感情。结句中“只有”两字也是经过锤炼的,更突出诗人对敬亭山的喜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鸟飞云去又何足挂齿!这两句诗所创造的意境仍然是“静”的,表面看来,是写了诗人与敬亭山相对而视,脉脉含情。实际上,诗人愈是写山的“有情”,愈是表现出人的“无情”;而他那横遭冷遇,寂寞凄凉的处境,也就在这静谧的场面中透露出来了。“静”是全诗的血脉。这首平淡恬静的诗之所以如此动人,就在于诗人的思想感情与自然景物的高度融合而创造出来的“寂静”的境界,无怪乎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要夸这首诗是“传‘独坐’之神”了。表现了诗人的孤独

7、如何看待湖人在NBA总决赛中夺冠这件事??

可以说,湖人取得总冠军,是季后赛一开始就已经定好的剧本。今年的联盟看似豪强林立,实际上,那些所谓的一流球队,都缺乏真正的顶级巨星,只有老詹,能在季后赛的舞台上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湖人加冕为皇,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今天,体育圈发生了一件震动全球的大事:NBA总决赛第六场的角逐中,詹姆斯率领的洛杉矶湖人队,在全员皆兵的精彩表现下,击败了迈阿密热火队,完成了时隔十年再度夺冠的壮举。赛后,詹姆斯掩面痛哭,非常激动;

而巴特勒,巴德巴约等球员,则黯然离开了赛场,看起来神情非常没落。可见,湖人夺冠的消息,对于大家来说,都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欢喜的人,当然是洛杉矶的球迷了;他们终于再次等来了湖人加冕为皇的时刻;在老詹的带领下,洛杉矶,会再度成为顶级王朝。但是,为此感到不满的人,就是心怀叵测的詹黑。这些人,看到詹姆斯赢球,简直吃不下去饭了;但是,没办法,他们痛恨的人,是这个世界上综合实力最强大的篮球运动员。

赛前,联盟看似豪强林立,洛杉矶快船,休斯顿火箭都是屈指可数的顶级球队;但是,哈登,乔治,都不是能在季后赛舞台中可以挺身而出的一流超巨,说白了,他们和詹姆斯的实力有显而易见的差距。我们能看到,尽管老詹在八十二场常规赛中划水养生,但是一旦到了季后赛,真正白热化的战场上,他几乎予求予取,无所不能,不仅能用超强的进攻撕裂对手的防守体系;也能带动队友,盘活整个球队。

所以,湖人夺冠,其实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喊了那么多年的“洛杉矶湖人队总冠军”的口号终于实现了,只能说湖人值得,尤其在科比的事情发生后,此次总冠军意义非凡。

湖人是稳健的一支球队,有很多优秀的队员,有詹姆斯,浓眉等球员,稳扎稳打,最终以106比93,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四川队是第一支夺冠的三外援球队,但他们不是第一支进入总决赛的三外援球队,2012-13赛季的山东队就有着杰特、弗罗曼和阿巴斯的三外援,只不过那年的他们在总决赛输给了广东队,关于那个赛季进总决赛的山东就已经被人质疑他们是靠着三外援,只不过由于今年的四川太过强势,所以“三外援”这个话题越来越被人。客观来说,四川队确实是靠着三外援拿了这个总冠军,但人家是合理利用联赛规则,你又有什么好说的呢。关于四川国内球员实力,我知道也有很多人质疑,但如果四川队只靠着三外援他们是不可能拿到总冠军的,所以我们看到了孟达,看到了张春军,看到了王汝恒,他们配得上这个总冠军。 有人说四川的冠军靠着三个外国人,他们赢得不光彩,但四年三冠的北京队难道没有靠着马布里和莫里斯吗,包括这赛季的辽宁队,哈德森和兰多夫俩人的得分比也占了绝大部分,所以在外援这事儿上就是五十步笑百步,谁都别说谁,只不过四川有着规则的优势多了个亚外名额。多说一句,这些年来外援在cba的作用越来越大,至于是好是坏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哦对,还有,nba的马刺那些年来以一个维京群岛人、一个法国人和一个阿根廷人为主要班底纵横了球场这么多年,我可从来没听过美国人说“马刺不就靠着三个外国人”的类似话语。还有一个更可笑的,有人说你四川拿了冠军,球队里面却没一个四川人,真是可笑,这么说的话,不知道nba有多少个总冠军都得被讽刺。

我觉得湖人好厉害,他们的每一个球员都很棒,这是他们隔了十年之久才重新夺得总冠军,值得让人泪目,太让人激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