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编制分别是:公务员编制,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工勤编制。

首先公务员编制是指国家既定的单位,如省文化厅,市国土资源局等,标准的政府机关。

1、行政编制专指在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党政部门里面,具有行政身份的那一小部分人,人数很少,注意不是所有在党政机关的就是行政编。

2、事业编制:专指在党委、政府、公检法、医生、教师、大型国企中工作的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绝大部分人,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若干,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具备行政职能,为公众、机构提供某一方面的服务。人数较多。

3、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

5、工勤编制:附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之中,是国家干部编制中的末尾。一般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司机、维修、清扫、后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