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疗保险的在岗职工,退休离职人员以及自由参保人,如果在异地看病怎么办呢,今年医保改革以后,可以在全国各地看病治疗,各省市统筹,属地管理,如果你去你参保地以外的省市就医治疗,要去你的参保地的医保局进行备案。
 

 
 
在参保所在地第一次看病,医院确诊无法进行治疗的,需要转院的,可以直接给病人办理异地就医联网手续,直接备案到地区医保局。每次转院均执行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院起付线标准,个人首先自付一个百分之几,(不知道全国是不是一样的百分比)剩余花费部分再按三级医院就医待遇标准执行。“地级”市内不需要转诊转院备案。
 

 
 
因病情危急,在异地需要走急诊住院治疗的,应在异地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证明或相关抢救记录(通过发传真、图片、邮件至参保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备案窗口或者现场办理等形式),进行备案联网。以便报销结算。
 

 
 
参保的职工,离退休人员,长期在外居住或工作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一年内不允许变动。门诊慢性大病应在参保地医保局鉴定,其它待遇同参保地一样。
 

 
 
首次跨省异地就医的,需要对你的社保卡进行鉴权,如果社保卡鉴权通不过的话,需要到人社部门的社保卡窗口进行处理,防止本地卡在异地不能使用。
 

 
 
如果患者未办理以上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以外的,居住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可以自己先全额垫付医药费,再由单位或个人持相关住院治疗的资料,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手工结算。结算时需要首先自付一个百分之几,(这个比例各地可能不一样)剩余部分按照相应定点医院正常的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