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贪官的刑罚如此严厉,贪官问题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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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物极必反”,明朝的贪官就是这样形成的,明朝的官员有两个极端,一是明朝官员的俸禄是最低的,低到世人无法想象,二是明朝惩治贪官是最严厉的,最狠的时候只要贪污一两银子就给剁了。

朱元璋是从底层爬起来的,看惯了官吏的贪污腐败,欺压百姓,所以建立大明后,对贪官制定极其严厉的刑罚,只要发现贪污,最轻的都是发配充军,贪污在60两以上的,直接就给剁了,还有各种惨无人道的死法,比如抽肠、抽筋、剥皮实草,到后来甚至出现,只要贪污一两银子就照杀不误的事例。明朝最大贪官,严嵩。

尽管这样,明朝的官员贪污屡禁不止,越来越多,朱元璋晚年都苦恼,为什么天下的贪官这么多,像割韭菜一样,早上刚杀完晚上又冒出来了,除开人性的腐化原因外,更直观的原因是,老朱家对官吏实在太刻薄,明朝的官吏,俸禄史上最低,单靠工资的话,根本无法让家人吃饱穿暖,又想马儿跑,又不想给马儿吃草的局面,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图为明代叶县县衙。

朱元璋建立明朝初期,官员实行“节撙国用”的政策,所以俸禄本就很低,期改变了几次,到了洪武二十年,正式确定了官员俸禄的数额,只给禄米,正一品是月87石,从一品74石,正二品61石,从二品48石,正三品35石,从三品26石,正四品24石,从四品21石,正五品16石,从五品14石,正六品10石,从六品8石,正七品7.5石,从七品7石,正八品6.5石,从八品6石,正九品5.5石,从九品5石。明朝最出名的清官,海瑞,他的女儿就是被饿死的。

这是个什么概念呢,一个七品知县每月支米7石,如果全部用来吃,勉强够3口之家口粮,但还有穿的、用的,知县个人的开支,根本无法开支,一般携家带口有老人小孩的,家里人丁肯定超过5口,那就只能饿着肚子了,所以《明史》有说“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廿二史札记》也说“明官俸最薄”。朱棣以后,俸禄还不全发禄米,扣除一部分折成纸钞、布俸等东西,称为折色,打个比方,七品知县折色后,月俸仅有米1石,银2.3两,钞30贯,那就更养不活了。君臣关系最恶劣的,当属明朝。

朱元璋定的这个标准,在明初,官员勉强能维持,要命的是这个俸禄是200年不变的国策,社会在发展,经济在恢复,消费水平也在提高,而官员的俸禄一直没变化,这就使得官员更加拮据,特别是中下等官员,打个比方,广西道御史刘准,月俸米仅1.5石,妻女先后饿死,自己欠下30石米的外债无力偿还;成化年间的状元罗伦,在福建任职市舶副使,因官俸微薄,只能街边卖字画为生;当年的大学士张瑛数次向皇帝打报告,请求增加七品以下官员俸禄,被无情驳回,所以你说,明朝的官员为什么要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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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了大明王朝之后,制定了残酷的反贪刑法,掀起了规模宏大而又无比残酷的反腐肃贪行动,前后杀掉贪官污吏多达15万余人,其反贪决心之大、肃贪力度之强,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就是如此严酷的肃贪行动,大明贪官依然屡禁不止,贪污之风依然横行,贪污手段依然层出不穷,完全没有开国应有的风清气正景象。究其原因,固然有官员们不自觉的因素,但更为重要的,是朱元璋的工资制度出了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由于他的低薪制度所导致的。

明朝的工资标准

明朝官员的俸禄标准是这样的:

正一品和从一品,分别为年俸米1044石、888石;

正二品和从二品,分别为年俸米732石、576石;

正三品和从三品,分别为年俸米430石、321石;

正四品和从四品,分别为年俸米288石、252石;

正五品和从五品,分别为年俸米192石、168石;

正六品和从六品,分别为年俸米120石、96石;

正七品和从七品,分别为年俸米90石、84石;

正八品和从八品,分别为年俸米78石、72石;

正九品和从九品,分别为年俸米66石、60石。

根据《明史·食货二》记载:

“於是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

也就是说,在明朝,一两白银可以买到两石大米,那么正一品官员一年大概俸禄是522两白银,从九品30两白银,而在明朝一石约等于现在的95kg,按照现在米价大概5元/kg计算,我们就可以大概得出明朝官员们的工资水平,那就是最高的正一品:1044石*95kg/石*5元/kg=495900元,最低的从九品:60石*95kg/石*5元/kg=28500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明代官员的年工资水平大概就在3万元至50万元之间(我们姑且取整数)。

明代官员工资真的低吗?

那么,明代官员们年收入大概3万元至50万元的水平,算低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原因如下:

1.一个人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古代不像现代一样,只要成年了,一大家子人都出去工作,在古代,官家妇女是不会出去工作的,她们大都在家闲着,最多就做做女红和家务,也就是说,一名官员的收入通常就是一家人的收入,一大家子人就指这那点收入过日子。可古代又是一个一夫多妻的社会,官员们一般都有讨小妾的习惯,少则一两个,多则七八个、十几个、几十个的都有,很少有一夫一妻的,而这样一来,孩子必然也会相对较多,因此,官员的收入一平均到每个家人头上肯定就很低。

2.官员日常开销很多。一名官员的收入除了要维持家人的生活之外,平时日常要开销的地方还很多。首先,即便是再小的官,家里也还要养几个干杂活的仆人丫鬟,这就得给人家发工资;其次,逢年过节,同僚之间要迎来送往,为了官位前程,还要给上级送点礼,打点打点,又是一笔大的开支;还有,衙门内还有一大帮干活的人,这部分人的工资国家是不拨的,必须要靠他自己的俸禄来养活,这也是一大笔开支;最后,我国历来就有做官入仕、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的传统,做官一世,并不单单是为了干活的,他们偶尔还得娱乐娱乐,享受一下,一年下来,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以上这些,还算是生活作风相对较好的了,要是个别官员生活作风不好,整日沉湎于莺歌燕舞、声色犬马的,那开支就更大了!

3.朝廷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其实,即便是满打满算的话,明朝各级官员的工资都是很低的,可就是这样,朝廷还依然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每个月官员们去领俸禄时,往往只能领到一部分,剩下部分则被折算成其它生活用品,等价发给他们。可虽说是等价,但官员们都是不乐意的,因为朝廷发放的东西并不一定是他们所需要的,吃又不能吃,只能白白的浪费掉,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官员们的生活水平。

低薪造成了贪污之风横行

从以上大明官员的收入水平与开支的对比当中,我们不难看出,当时大明的官员,如果真的只依靠俸禄过日子的话,那是相当艰难的,仅仅只够他们糊口而已。可千里做官只为钱,大明官员们寒窗苦读十几、几十载,除了要施展政治抱负之外,他们也想享受享受,也想让自己和家人过点好日子,因此,大部分(除极少数)官员为了维持相对体面、富足的生活,往往费尽心思,贪污受贿、捞取外快,以贴补家用,由此也产生了比如“淋尖踢斛”等诸多稀奇古怪的贪污手法,这才是导致明朝贪污之风横行的根本原因所在。

结语

综上所述:明朝固然国富民强,但却贪污之风横行、贪官污吏和贪污现象层出不穷也是不争的事实,这一方面有官员们自身约束不够的主观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明朝过于低薪的工资制度所导致的,3至50万元的收入,对明朝各级官员来说,是很难维持正常生活的,因此,如果不从制度上来解决,单靠雷厉风行肃贪的话,完全是治标不治本的行为,是很难从根本上消除贪官污吏的,这才是朱元璋肃贪效果不显著、贪官污吏和贪污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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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洪武皇帝对贪腐深恶痛绝,贪污500两纹银杀无赦。贪官层出不穷是当官发财就是文人的教化理论作怪!官员抱有幻想,觉得不会被皇上发现,又加上官官相护小贪养大贪形成贪污腐化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