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弗劳恩霍夫系统与创新研究所的一项新研究,德国的光伏装置产生的利润远远高于陆上装置,尽管整体用电量较少。该研究调查了德国光伏和陆上设施可以带来的收入和利润。它还说明了两种可再生能源之间的巨大差异,表明尽管总体电力减少,但直到2012年,光伏装置的利润仍大大高于陆上装置。该研究还指出了各个联邦州之间的显着差异。

Fraunhofer ISI指出,虽然德国的能源转型旨在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产能并增加其对发电的贡献,但转换成本非常高,主要由支付可再生能源的非特权终端客户提供资金。能源附加费。

该研究所表示,“这意味着他们承担了近年来大幅增加的总成本。” “人们经常会问,某些地区或行动者是否从可再生能源的扩张中获得的利益高于其他地区。”

作为可再生能源联合影响(ImpRES)项目的一部分,Fraunhofer ISI与德国经济研究所(DIW),经济结构研究所(GWS)和研究所ZukunftsEnergieSysteme(IZES)合作调查问题,导致研究促进光伏发电和风力陆上的分配效应。

这些组织根据联邦州,安装规模和光伏和陆上设施的年度金额以及计算年度利润来检查发电量。

Fraunhofer ISI研究的项目经理Barbara Breitschopf强调了分析的可再生能源所带来的巨大利润差异:“2012年,陆上设施实现的7.5亿美元的实现利润明显低于光伏设施,尽管太阳能发电量远低于风力发电,但其产生的利润几乎高出三倍。

调查还发现了电力容量,发电量和利润的模式,这取决于装置的位置。例如,南部的巴伐利亚州和巴登 – 符腾堡州仅占德国安装太阳能发电量的40%左右,并获得最高利润。这些主要是由较小的,通常是私人安装产生的,同时为每千瓦时产生的电量带来最低的利润率。研究表明,太阳能电池板的自然条件和大量农场和屋顶表面都会对装机容量产生影响。

相比之下,下萨克森州,勃兰登堡州,石勒苏益格 – 荷尔斯泰因州和萨克森 – 安哈尔特州等北方州的风力发电量比其余12个联邦州共同产生的风能大约多19吉瓦。然而,石勒苏益格 – 荷尔斯泰因的例子显示,利润率差别很大:与下萨克森州相比,德国最北端的石勒苏益格 – 荷尔斯泰因州仅占总电力容量的一半,但2012年的利润仅减少了9%。与柏林周围的勃兰登堡州相反。自2000年以来,它拥有第二大的总电力容量,但根据模型估计,它只占下萨克森州或石勒苏益格 – 荷尔斯泰因州的利润的一小部分。

Breitschopf表示,巨大的差异可以部分解释为自然天气条件更有利于石勒苏益格 – 荷尔斯泰因州的陆上安装,而不是德国更偏南的地区。此外,区域空间规划对陆上设施的位置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