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在飞(让子弹飞的电影)

企查查 APP显示,湖南炅爸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何畏于4月7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43.97万元。

经过笔者查证,根据(2018)湘0102民初12973号判决书的内容显示,该案件涉及问题为2013年炅爸爸公司筹备第二期梦幻3D画展项目,何炅工作室的相关资源提供和使用由董事长负责,鉴于公司没有项目启动资金,原告向何畏账户垫付了40万元,项目结束后,原告多次要求返还垫付资金,均遭拒绝,由此酿成纠纷。

法律分析

这本质上就是一个商业行为和一个法律行为。

出来做生意的谁都不会单纯,谁都不会没有一点小伎俩小手段,尤其是对商人而言,遇到这种状况基本已是波澜不惊。

倘若涉案当事人当时订立合同时并不是冲着项目本身去,而是冲着何炅的,那这麻烦可能就大了。笔者在此很难保证,何炅父亲没有蹭过何炅流量以及名气的想法,而且作为商人而言,靠啥吃啥这不是常态吗?

因此,倘若当时合同签订人真是因为何炅的关系订立的,那么大可以让何炅出面签个保证书,连带保证,这就完事了。

至于有人提到何炅作为艺人应该履行更高的道德标准。这一点笔者恕难赞同。

道德标准约束个人的行为这并没有问题,因为道德是个人内心的行为约束规范,对于何炅而言承担更高的道德标准是可以的。但让何炅「命令」其亲戚承担更高的道德标准,这是不是在道德绑架呢?既然如此,大众对何炅的行为作出的评价是否也应当视为道德绑架呢?因此,在我看来,一事归一事,一人归一人还应当区别对待。

再说老赖问题。

隔壁罗永浩表示我欠了六个亿,那么多人申请对我强制执行,我表示愿意还并且努力在还,怎么能算是老赖呢?

同理,何炅父亲可能只是一时疏忽,或暂时凑不出钱,或双方还有其他矛盾准备再等等可能性还是有的……

所以暂时不还、暂时还不上,从性质上来分析与有钱不还是有区别的,并不一定算是老赖。

何炅是否要还,这个事情还是挺复杂的。目前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何炅参与了其父的商业行为,从这一点上来看,让他还钱的依据不足。

但是从事情造成的影响来看,何炅的无形损失可能远远大于强制执行金额,这一点不知何炅父亲的律师是否有从曾在诉讼中考虑到该层问题,做名人家属的代理律师也不容易,考虑的方面需要更多。譬如刑事案件中有时候当事人息诉服诉了反倒是其家属认为判决不公,在民事侵权纠纷中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换而言之,这就对律师是否专业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

从新闻本身出发。虽然传统社会有种父债子尝的说法,岛国的动作大片这种情节更多,但按照法治社会正常的法律逻辑来分析,这是没有道理的。诚如上所述,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何炅有参与、有享受收益,那么让何炅承担责任并没有法律依据。

很多时候,有些名人与父母划清界限的也不在少数。因为「一朝得道鸡犬升天」的故事在我国社会,甚至在全世界,普遍存在这种现象。有些亲朋好友认为既然发达了,我们就应该同富贵,你不分是你不义,你自己不发财不要挡着别人发财。于是,会出现一开始低头哈腰的求,到最后态度180度的转变。所以,在这事情上,实则还是何炅自己的家务事,舆论这没有必要参合进去。这就回到之前的话题中去了,因为何炅老爹的行为与何炅的行为不是一回事,我们要区别的对待。

对于何炅是怎样的为人,何炅的处世原则如何,何炅的真爱粉肯定比我更了解,尤其是何炅的性取向问题,这必然与传统观念背道而驰,所以我们也无法排除何炅与其父是否存在水火不容地步的可能性。

综上,希望大家理性看待名人家务事。哪一天倘若你成名了,你也不一定有何炅处理的那么好。这一点,在我当律师之后,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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