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一个什么的概念(国家的定义和本质)

编者按

为进一步深化探索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融媒体化进展,即日起,龙湾公安分局将推出“龙警读党史”专栏,通过音频、图片、文字相结合的方式讲《中国共产党历史通识课》,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展示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先进事迹。今日第五期推出的朗读者是治安巡控中心党支部党员魏晓东,让我们一起来听听由他带来的第六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大家好,我是来自龙湾公安分局治安巡控中心党支部党员魏晓东,龙警为您读党史。

什么是国家?严格说来,国家有三种定义。作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的祖居地,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1949年,则诞生了一个新型的国家政权。

在中国革命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谋划建立这样一个政权。1949年,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一起召开新政协筹备会,然后正式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当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升起、新的国歌也同时奏响的时候,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也跨进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开幕。出席大会的有正式代表、候补代表及特邀代表共662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在雷鸣般的掌声中,毛泽东致开幕词。他指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大会议程很多,先后共举行8次全体会议,还有各种各样的小组会、其他会。与会代表怀着参与开国盛事的使命感,对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民主协商。

9月27日,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还通过四项决议案,决定国都定于北平,北平改名为北京;纪年采用公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为红地五星旗。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国旗图案

(左起:刘少奇、朱德、毛泽东、宋庆龄)

9月29日,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的人民大宪章,《共同纲领》在一个时期内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刊载共同纲领的政协文件

30日全体会议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30日的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下午6时,全体代表来到天安门广场,举行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大会圆满完成了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荣使命。

10月1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接受《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主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在《义勇军进行曲》的雄壮旋律中,第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升起。54门礼炮齐鸣28响。升旗结束后,毛泽东宣读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告。接着举行阅兵式。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20世纪震撼世界的巨大事件之一,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结束,中华民族开启了新的历史纪元。领导和组织这场革命的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掌全国政权的执政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国家新社会的重任,党的历史也揭开了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