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日常创业还是正常的买卖双方,很多时候都会遇到需要签订合同的情况,但是签订了合同并不意味着就万事大吉了,还可能会面临一些合同纠纷,那么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的产生原因是什么呢?

1.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价格上涨,卖方借机提高价格,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即便签订了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导致合同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从而引起了合同纠纷,这是比较常见的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具体的规定大家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