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残疾儿童教育已经纳入普及几年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并取得显著进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特殊教育教师集中培训方案三篇,希望大家喜欢。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现代教育教学规律,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本专业以创新型特殊教育人才为培养目标,以陶冶品性、学会学习、学会发展为导向,将崇尚真理、独立思考和实践创新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具有广阔国际视野、综合素质协调发展、在特殊教育领域有影响力的卓越人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文化修养、能够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及相关机构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和管理的专业工作者。

三、培养规格

1、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求实创新的精神。

2、系统掌握特殊教育知识,具备特殊教育的研究基础。熟悉特殊教育政策法规,掌握特殊教育基本规律,了解与特殊教育学科领域相关的知识,关注特殊教育发展的前沿与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3、掌握特殊教育专业技能,具备特殊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掌握特殊儿童评估的基本方法;掌握特殊儿童教育教学设计与基本原则、方法;适应不同教学组织形式下的特殊儿童教育教学,能够开展特殊儿童康复训练。

4、外语、计算机学习水平应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具有初步阅读、翻译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具有初步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意志力和心理自我调节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1、学制4年

2、总学分156学分

五、课程结构比例

1、通识教育平台课程52学分,占33.3 %。(通识必修38学分,通识选修14学分)

2、学科基础平台课程35学分,占22.5 %。(师范生基础平台课程8学分,相关学科基础课程12学分,学科基础课程15学分)

3、专业课程46学分,占29.5%。(核心课程17学分,拓展课程18学分,实践课程11学分)

4、教师教育课程23学分,占14.7%

七、修读指导

1、学生在选课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自己的学习进程,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56学分方能毕业。

2、建议学生在一、二年级选课每学期不低于20学分。

3、要求学生专业必修课完成28学分,专业拓展课完成18学分。并以此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4、学校通识教育平台课程1模块要求文科学生在数学文化类四门课程中任选一门2学分;II模块要求文科学生在自然科学,信息科学课程中修读6学分,现阶段专业拓展课程学分可以充抵通识任意选修课程学分。

5、允许学生申请修满学分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方案2

第一部分 教学设计

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学设计主要包括职业与岗位分析、培养目标与要求、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课程设置与学时安排等。充分体现以教育实践能力培养为中心,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主要培养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现代特殊教育理念和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特殊教育师资。

一、职业与岗位分析

智障、视障、听障儿童大约占儿童总数的4%,对智障、视障、听障儿童进行特殊教育,使他们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更好地为社会作贡献,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对减轻家庭其他成员负担以及对建设和谐的社会有着十分特殊的意义。

特殊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残疾儿童教育已经纳入普及几年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并取得显著进展。

我区智障、视障、听障儿童入园率和入学率低,特殊教育质量不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区没有培养和培训特殊教育师资的机构(中专、大专、本科层次的都没有),特教机构里的教师多数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

根据我区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专科教育,招收有志特殊教育的考生,以适应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特殊教育师资。

(二)培养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较宽厚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和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懂得特殊教育的基本规律,在某一专业方向上具备从事特殊学校多门课程教育、教学的能力,初步具备特殊儿童教育研究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鉴赏力。 三、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四、主干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

1.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本课程要使学生了解儿童心理发展的特点、规律及相关的理论,认识儿童在身体、认识、情感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特点以及重要的发展理论,使学生具备儿童发展研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学会用研究的眼光来认识儿童的学习、发展和教育教学问题,以期寻找最佳的教育、教学策略。课程内容:发展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儿童身体的发展、言语的发展、认知的发展、情感的发展、个性与社会性的发展;学习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学生心理发展特征与教育、学习活动与教学活动的心理规律的形成和发展等。

2.特殊教育概论

本课程要使学生了解特殊教育工作的性质、意义、任务和内容,了解特殊教育工作的特点,明确特殊儿童的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了解与特殊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初步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特殊儿童的各项权益;掌握国内外特殊教育发展的最新动向,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3.特殊学校班级管理

本课程要使学生了解特殊学校班级管理的特点、规律,掌握特殊学校班级管理的常见方法。

4.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

本课程要使学生了解对特殊儿童进行诊断和评估的意义,初步掌握评估与诊断的方法,为进一步学习特殊儿童教育教学的方法、选择有效的教育策略奠定基础。课程内容:特殊儿童评估与诊断的基本理论,特殊儿童身体发育、学习能力、学习状态、社会适应性行为的诊断与评估等。

5.定向行走教学

本课程要使学生掌握定向与行走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并具备指导盲学生进行定向与行走的教学能力。课程内容:人导法、盲杖技巧、熟悉环境独立行走技巧、校外个体活动等。

6.听力学基础

本课程要使学生初步掌握听力测试、助听器的配置与使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课程内容:聋测听方法、助听器的配置与使用。

7.听力语言训练

本课程要使学生初步掌握聋童听力语言训练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进行聋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的能力。课程内容:聋童听力、语言训练的方法。

8.特殊儿童的心理与教育

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特殊儿童的心理特点和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课程内容:特殊儿童的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的特点,特殊儿童的教育与教学,特殊儿童的社会适应等。

9.手语

本课程要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手指语和教育教学中常用的手势语,掌握手语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熟练地运用手语以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培养学生尊重、热爱聋童的思想感情。课程内容:手语(手指语、手势语:概念、形成、字母设计与打法;汉语拼音手指音节)、手势语翻译(手译、口译)。

10.智障儿童早期干预

本课程要求学生了解智障儿童早期教育的意义、任务和内容,初步掌握智障儿童早期教育训练的方式方法。

11.感觉统合训练

本课程要使学生了解感觉统合训练对特殊儿童的意义、感觉统合训练的基本原理,初步掌握感觉统合训练的方法。课程内容:感觉统合训练的作用、训练原理以及训练方法。

第二部分 培养计划

一、专业名称:特殊教育专业 二、学制:三年

三、招生对象:本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

四、教学计划:

(一)教育、教学时间安排表 单位:周

(二)三年制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计划表

(三)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理论与实践课时比例

(四)艺术技能课程理论与实践课时比例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方案 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爱心、有良好道德修养,专业基础扎实、具备系统的特殊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在各类特殊教育机构从事特殊儿童教育、训练、康复服务及相关研究工作。

二、人才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特殊教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得到特殊教育教学与康复的基本训练和从事特殊教育研究的训练,有能力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研究与康复工作。

1.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求实创新的精神;

2.系统掌握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理论,具备较强的教育反思能力。

3.系统掌握特殊教育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特殊教育学科发展的趋势,熟悉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具备独立从事特殊儿童的诊断、鉴定、咨询、教育、训练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5.会运用文献法、调查法、实验研究等研究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6.具有初步阅读、翻译专业外语资料的能力;具有初步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的能力。

三、培养模式

通识教育+专业基础教育+专业教育

第一学年进行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第二、三、四学年进行专业教育。 第一学年夯实学生的基础,主要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基础教育课程;型等不同发展方向的个性化需求,主要学习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

四、时间安排

基本学制为4年,同时实行弹性学制(3~6年),允许提前1年毕业或延长毕业年限。经学校批准,学生可休学、勤工俭学,但在校学习时间(含休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年。

基本学制(4学年)教育教学时间安排表(单位:周):

五、毕业标准

1. 毕业资格:思想政治合格,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学分且所获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

2. 授予学位:取得毕业资格,达到云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教学计划) (一)课程类别和结构比例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方案2022【最新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