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有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职称又称为助理会计师,中级职称又称为会计师,高级职称又称为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又分为副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副高级会计师相当于副研究员或副教授,正高级会计师相当于研究员或教授。

1、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助理会计师

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属于初级职称,只是拥有可以从事会计工作资格。并非拥有初级职称。初级会计职称(助理会计师)需要在一年内同时通过《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这两门课程,才予评发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师

课程《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3、高级社会工作

高级:副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实务》

获取上述相应职称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包括:

1.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助理会计师:大学生可以在考取从业考试后考取。

2.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3.取得高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

对于初中级资格,国家实行考试授予制度,而对高级资格,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授予制度。

在实行上述授予制度后,职称不再由国家直接授予,而改为由聘任单位根据规定自行聘用任命,国家只负责授予相应的任职资格。

高级:正高级会计师

目前一般采用评审方法产生,具体办法由各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