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年代,传播计算机病毒是违法行为,制作者以及传播者都会受到法律的相关制裁,那么,故意传播电脑病毒负哪些法律责任呢?怎样安全使用网络预防电脑病毒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网络病毒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所规定的计算机犯罪包括三种形式:一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的行为;二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行为;三是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上述三种行为均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确定罪名,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计算机犯罪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所以公民也应谨守法律,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