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2017北极湾
- 1987北极杯
- 1988年北极湾
- 蛤
- 血蛤
- 蛏子
- 牡蛎
- 莱安河蚬
- 三姐烧烤
- 海参
- 西雅图,1883年
- 有利的转变
欢迎来到:自言自语的总统。
传说在我们蓝星上,只要贝壳进化,我们就能平躺。
比如扇贝,花壳,贻贝,都是几亿年没进化过的。
而没有壳的动物疯狂的卷了进来,卷到几百万年前,突然出现了一群会抓海的猴子。
于是,列平门有了一个新名字——贝壳小海鲜。
今天,我们来聊聊他们的故事。
2017北极湾
时间回到2017年11月2日,距离双11还有9天。
加拿大一家海鲜公司的CEO突然抱怨说,中国市场上50%的北极贝都是假的。
果然,三天后,中国工商部门突击检查,发现上千公斤假货正在被包装成北极贝,20多人被抓。
但是很快,被调查的公司声称他们用的不是假货,他们包装的是北极贝,也就是北极贝。
比如加拿大海鲜公司,同样的产品在日本销售,包装上叫北极贝,但是到了中国就换成北极贝。
那么,北极贝,北极贝,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在这背后,发生了中英日三种语言的重大翻译事故。具体故事大概始于上世纪50年代。
当时,加拿大纽芬兰渔场是世界四大渔场之一。来自北极的寒流和来自墨西哥的暖流在这里交汇,使得纽芬兰渔场成为一个可以在鳕鱼背上着陆的地方。
但在20世纪50年代,纽芬兰的渔场突然干涸,加拿大政府展开了调查。
调查后发现是新渔船的问题。这些渔船使用机械化拖网,一个小时可以捕捞200吨,而在过去,一艘传统渔船一年可以捕捞100多吨。
这样的速度,渔场能不枯竭吗?
因此,加拿大政府开始实行配额制,即每艘渔船,每家捕鱼公司,每年能捕到多少鱼,能捕到什么鱼,都必须由国家统一规划,渔船必须持证捕鱼。
一旦发现违规,将构成非法捕捞罪,从重处罚。
所以,在20世纪70年代,纽芬兰的鳕鱼得救了,但是渔民们很痛苦。渔船都是贷款买的,捕捞配额都被那些大公司瓜分了。
结果就是这些小公司只能抓龙虾和贝壳,然后开着自己的皮卡车,走街串巷地推销这些西方人无法接受的美食。
前面提到的那家加拿大公司,其创始人R此时正开着一辆皮卡车去卖龙虾,经常被警察当成贩卖违禁品的歹徒。
不出意外的话,某R会陷进皮卡和龙虾里一辈子。
但是所有的商业故事都有意外。
1987北极杯
今年,一个日本人在加拿大的海鲜市场寻找贝类。
他叫乔雄·欧吉玛,是松下公司派来的业务经理。
那些年,日本的有钱人都很讲究吃,尤其是日本本地的稀有美食,包括北海道的一种特产——北急北。
它的学名是库页岛马贝(Sakhalin Marco clam),最漂亮的是它巨大的斧足,略带灰红色。
但是北海道的产量明显不够。
在哪里可以从北海道进口同样的贝类?
这个问题显然和去哪里找金子一样直接。
大岛乔雄也想回中国做个有钱人,所以他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他在日本的时候听说最好吃的贝吉贝在寒冷的库页岛,日语里是“近”的意思。
贝吉贝,不就是说这是一种越靠近北极质量越好的贝壳吗?
所以加拿大离北极也很近。为什么找不到同样的贝壳?
大岛乔雄还在四处游荡,突然听到一个鱼贩说:“去看看吧。他的船刚刚被削减了龙虾捕捞配额,政府给了他捕捞贝壳的配额。也许他在船上,担心一堆贝壳。”
大岛找到了某R,听了描述,某R确实拿出了一个长约10厘米的贝壳,看起来很像北方的贝壳。大岛忍不住生吞一颗。
这就是它的味道。真的是北方的。
r在旁边看傻了,大岛才反应过来,赶紧解释,生鱼片生鱼片是日本的传统。
r似乎很困惑,拿出一些煮过的贝壳问大岛要不要尝尝煮过的。
当大岛看到这些鲜红的斧脚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种鲜红的颜色比北海道的风筝还要好看一万多倍,简直就是日本人心中最完美的风筝风筝。
大岛的膝盖像一支箭,他拉着一些R的手问,你有多少这样的贝壳?
r说,100%。
大岛突然觉得金闪闪有一个财神。
然后,大岛给某R讲了他的天才营销计划,就是用日语从华北发过来。这个概念有点难解释,所以大岛直接用了北极这个词。
r也明白了这种加拿大人不吃的贝壳在日本是奢侈品。
于是,大岛和某R兵兵分两路,展开了行动。
1988年北极湾
一年后,第一艘船“北极冲浪蛤蜊号”抵达北海道。进口文件上说这是一种冷冻海鲜,学名大西洋冲浪蛤。
在冷冻之前,它已经在沸水中浸泡过,所以它呈现出鲜红的颜色。
检疫合格,货物售出。
在货架上,根据大岛的解释,某R使用了北极贝这个名字进行销售。
结果半年下来,销量并不好。
除了北海道,日本其他地方,基本上都卖不出去。
r怀疑地看着大岛,但大岛已经看出了问题——就是名字不对。
那时候日本人崇尚土特产,觉得吃北方的日本贝类是一种奢侈。
加拿大北极贝到底是什么?日语并接受。
似乎日本对北岛的一切追求都是一种盲目跟风的错觉。除了北海道人,大部分日本人都没有吃过北岛,无法从口感和外观上对北岛和加拿大北极贝做出合理的判断。
所以,这才是只有北海道好卖的真正原因。
要解决这个问题,方法也很简单,就是直接把大西洋冲浪蛤的名字改成贝吉贝。
然而,更名计划花了四年时间才完成。
最后,在1992年,北极冲浪蛤出口协会使用了加拿大Hokkigai的名称,而不是大西洋冲浪蛤。
送贝贝三个金闪闪的大字,最后印在包装上。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大岛和一些R数钱都抽筋了。
然后在1994年,某R带着他的贝吉贝来到中国,就是前面提到的加拿大公司。
国内某公司的贝吉贝销量一直很一般。
r也没多想。毕竟当时中国的经济水平和日本还是有差距的。
但是到了2007年左右,某公司的贝吉贝在香港越卖越好。国内其他城市没有理由卖不好。
于是,某公司聘请广告公司进行市场调研。
广告公司调查后讲了一个当年大岛的R故事,讲给一家公司的中国高管听——没错,中文和英文一样,没有“送北”这么奇妙的概念。
与中国人交流时,要使用北极、纯天然、无污染等暴力词汇。
所以,要想卖得好,请在中文包装上印上“大北极贝”的字样。
果不其然,一家公司声称在中文包装上印了“北极贝”三个大字,就像掉进了黑洞。就算天天涨价,也永远补不上…
此时加拿大某R已经不是数钱时手抽筋的问题了。
相反,加拿大政府开始重新考虑100%的配额是否合理…
就在今年1月,某R公司已经完成改制,名额由政府重新分配。这是后话。
中国的北极湾有多热?
相信大家都知道,但是为什么很多日本食品店的北极贝吃的那么差呢?
其实这是另一种贝类,叫朝鲜的马贝,也就是朝鲜的马哥蛤,产于朝鲜和丹东海域。
它的加工过程和加拿大北极贝完全一样。
后来证实,2017年查获的假货主要是用朝鲜马贝作为公司的大北极贝包装的。
这就是壳名的混乱。仅仅一个北极贝就如此复杂。我们再来整理一下。
首先,这种灰红色斧足蛤被称为马可蛤,或马贝。
日本北部的马贝库页岛物价很贵,日本人吃不饱。
冲浪大西洋马贝,一家公司的加拿大北极贝,非常漂亮,在中国卖的很疯。
马贝,就是伪装成加拿大北极贝的李鬼,看起来和北极贝一样,但价格只有北极贝的1/5左右。
先说蛤蜊,蛤蜊,带壳牡蛎。这些东西是什么?
蛤
小海鲜,市面上最常见的贝壳,叫文蛤,在东北叫旮旯。
其中有一种带花纹的小贝壳,叫花蛤,俗称花甲。是青岛人的最爱,配啤酒的通风套餐。
如果你看到它伸出两只脚来滋养水分,遍布你全身,请把它煮熟。
因为它只是骂了你一句,让你滚。它还活着。
花蛤的兄弟叫油蛤,体型略大,花纹规整。
通常和蛤蜊一起煮。
贝拉油炸
南派爆炒
东派竹汤
西派烧烤
他们还有一个兄弟叫文蛤,长得像大花蛤。是日本人的最爱,却是天皇禁食的物种。
如果你仔细看,你会发现日本人除了蛤蜊什么都刺。
这是因为蛤蜊含有一种酶,专门分解人体内的维生素B,在维生素B之后
另一个日本人的噩梦——脚气病,夺去了数百万日本人的生命,又是另一个故事。
花甲还有个丹东兄弟,白蛤,个头小,但是辣炸无敌。
其实不是文蛤,是一种叫白蛤的文蛤。
此外,北极贝也是蛤蜊。
最好的蛤蜊可以跳到海里。
所以我们吃蛤蜊,主要是吃它们的斧足。例如,这只叫做石的蛤蜊有着非常性感的斧足。
当然,蛤蜊中也有不吃斧脚的奇妙之处。这个我们以后再说。
血蛤
第一次看到流鼻血的时候,一直不敢咬一口。
为什么这个壳在流血?
这时候霞浦人就会忽悠你说,这不是血,食物是春药。
但其实这是血液,适当的血红蛋白,因为痔疮是极少数带有血红蛋白的贝壳,而其他贝壳是血蓝蛋白,一般是无色的。
另一方面,血红蛋白像人的血液一样呈鲜红色。
血蛤的兄弟叫毛蛤,是上海人的最爱。
切不可煮熟,开水烫伤。当壳被烫伤时,迅速拔去它。
好吃。
但是现在,你几乎不可能品尝到这种美味。
因为,1988年,上海的甲型肝炎疫情最终被确诊,就是因为吃了生的、热的蛤蜊引起的。
所以从那以后,生热的毛茛就从江浙沪所有的饭店里消失了。
毛蚶的兄弟叫毛蚶,有手掌那么大。
在日本叫红扇贝,日本人认为仙台省秋天的红扇贝是最好的生鱼片,所以一定感觉很冲。
但事实上,最好吃的蛤蜊,我觉得是去霞浦煮一锅开水,煮一锅血蛤。
蛏子
这是一个长的,挖洞的壳。它有两个虹吸管,一个用来呼吸、进食和饮水,另一个用来撒尿和排泄。
福建最正宗的吃法是插葱。找个坛子,装上盐,蒸熟,再来点葱花。热气腾腾。
在东北,吃起来更吓人。叫“麻辣炒小仙女”,专门给你摆个大腹便便的姿势。
剃刀蛤的兄弟叫竹蛤,比较纤细。
朱祁的兄弟叫祝隆祁,比较苗条。
厦门的朋友说,长吻鮠一定要吸着吃,不能掰着吃。至于为什么,你可以试着破一个。
牡蛎
牡蛎的学名是牡蛎,似乎全世界都有生吃牡蛎的传统。
问原因也差不多——食物是春药。
但是,你吃的牡蛎很可能是不育的三倍体。
这又是一个基因工程的杰作。本来自然界就有四倍体牡蛎和二倍体牡蛎。
它们是有四对基因和两对基因的牡蛎。
20世纪90年代,美国人突然发现,像杂交无籽西瓜一样,通过四倍体牡蛎与二倍体牡蛎杂交,可以获得三倍体牡蛎。
三倍体牡蛎和三倍体西瓜都是无籽不育的,所以它可以安心长得又肥又漂亮。
就是吃饭,心里有点隔膜应该——跟一个不育的家伙谈阳痿?
但只要我不告诉你它真正的三倍体,你就不会有心理作用。
所以,下次烤牡蛎前观察一下。野生二倍体牡蛎,生殖腺白色,生殖腺发达,真的很像肾。
然而,三倍体非常小且无籽。至于是春药还是壮阳药,那就是后话了。
莱安河蚬
传说最好抓的不是海鲜,是河鲜。
仙姿其实是一条低调,鲜肉很少的河。
生活在内陆河流湖泊的沉积物中,也生活在大江大河的河口。
长在泥里的叫泥虫,黑色的,长在沙子里的叫黄沙虫,外表黄,内里紫,霸气十足。
韩国的味噌汤和日本的味噌汤都是用蛤蜊做的。
丹东人对鸭绿江的蛤蜊特别痴迷,已经进入疯狂状态。
他们把花蛤叫做花蛤,白蛤叫做白蛤,绿柳蛤叫做黄蛤。
但事实上,鸭绿江并不盛产文蛤。
要吃真正的蛤蜊,去江浙沪,离内陆近一点。
煮个大锅,跟吃毛豆一样,醉得不得了,能吹一晚上牛。
三姐烧烤
除了蛤蜊和牡蛎,还有扇贝,扇贝是扇贝家族的扁平人,是三大烧烤之首。
扇贝的内收肌非常发达,所以可以在水中赛跑。所以,我们会用大蒜和粉丝蒸它的内收肌。
另外,扇贝是长着几百只眼睛的小怪物,长在裙子上,所以它的裙子也很好吃。
第二种是牡蛎,前面已经提到了。
第三个叫江口涣,是一个三角壳,有高度发达的内收肌。在海里看起来是这样的,最长可达半米。
所谓腰肌是指江口涣的内收肌,是中国古典中经典优雅的美味。
其实现在烤着吃有点浪费。
海参
与江口涣相似的,是另一种夏萍,叫贻贝,俗称青口。
它的特点是足丝,就像没有洗过的水生植物一样。事实上,这是它用来固定身体的结构。
在东北,贻贝被称为海虹。
在福建,它被称为贻贝。
在西班牙,它被称为肉菜饭。
在烧烤摊上,是著名的海参,一个小蚌,正宗的海参。
它的产区很小,基本在霞浦到闽南这一代。于是,从福建到江浙沪,海参就变成了这种叫彩虹明樱蛤的小蛤。
然后到了大连和青岛,就变成了这种叫彩虹明樱蛤的小蛤。
到了烟台,妥妥的不安分套路玩起来,海瓜子就成了这样的小螺丝钉。
所以,再梳理一下,这组贝壳小海鲜是按生物学分类的,就是蛤蜊、牡蛎、扇贝、贻贝,当然还有一些鸟、龟、脚经常混在里面。
其实鸟和壳就是鸟和蛤,各种蛤都是帘蛤,也算是亲戚了。
龟足有点过了。它属于节肢动物门,学名鹅颈藤壶,虽然吃起来像贝壳。
但它们其实是蟹和虾的亲戚。
故事分享到这里,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还有一种贝壳从来没有被提起过,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蛤蜊。
蛤蜊是什么样的卧姿?
其实河蚌一般都很可怕,在河边烧过河蚌的朋友一定有体会。
所谓贻贝,其实不是文蛤,而是文蛤。
还记得我们之前说过蛤蜊里有一种奇葩不吃斧脚吗?
只是一只象蛤。
这个精彩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西雅图,1883年
回到1883年,一篇关于蛤蜊王子的报道突然出现在《纽约时报》上。
非常精致。乍一看是一个欧洲的美食评论家写的,但是作者没有留下名字。
相反,他优雅地介绍了他在普吉特湾的经历。他说当地的土著印第安人邀请他品尝这个蛤蜊王子。
王子长虹吸管,肥美醇厚。它甚至比法国最优雅的牡蛎还要美味。
第二天,普吉特湾瞬间变成了网络名人出海打卡的地方。
等科学家反应过来,传说中的文蛤王子已经找不到了。
因为当时没有留下照片,所以科学家们还不确定这个好吃的蛤蜊王子是什么。
直到1960年才有了新的发现。
这一天,一艘名为罗伯特·谢茨(Robert Sheats)的美国海军正在普吉特湾进行例行潜水,寻找丢失的鱼雷。
结果,当他潜入胡德运河时,突然在海底发现了贻贝碎片。他们在狂欢,甩着大象,喷着黏黏的亮晶晶的东西。
其实这是公象蛤喷出精子,母象蛤喷出卵子。
罗伯特马上意识到,它们可能只是传说中的蚌王子——深海蚌。
本来科学家一直认为蛤蜊只生活在潮起潮落的浅滩,这种浅滩蛤蜊并不好吃,所以一直被排除在文蛤王子候选名单之外。
然而,罗伯特,这些深海贻贝曾被当地的印第安人提起过。它们非常美味,在海岸上极难收获。
于是,罗伯特掏出一个带上岸,尝了尝,很好吃。然后按照规定交给生物学家研究。
研究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去品尝一下——嗯,这大概就是当年的蛤蜊王子。
于是,一场大规模的深海探险开始了。
然后,所有人都震惊了。在普吉特海湾,至少生活着6300万只深海贻贝…
1970年,罗伯特从海军退役后,他和妻子开了一家海鲜公司(Bubble Heads,Inc ),专门销售贻贝。
但是,结果是,所有主要的餐馆都说,这种丑陋的蛤蜊,他们最多支付每磅0.25美元。
显然,蛤蜊还在,当年真正懂得吃的欧洲贵族已经不见了。
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人,他们吃这种东西。
罗伯特和他的贻贝就这样完全沉下去了吗?
有利的转变
1988年,一个名叫布莱恩·d·霍奇森的胞胎找到罗伯特,要求从他的公司购买所有的贻贝捕捞配额。
罗伯特苦笑,他知道后代的野心,有一个地方叫香港。
拉蚬就像是为香港富人度身订造的美食。它的口感、质感、外观都能完美契合当地文化。
罗伯特和霍奇森很清楚中国顾客对蛤蜊的渴望。
然而,罗伯特已经老了,73岁了。虽然他出生在海军,也很体面,但他通常与霍奇森竞争,霍奇森是一个鱼贩的后代。
但是现在,老海军只能向时间低头,把份额转让给霍奇森。
霍奇森从此统一了普吉特湾深海贻贝的供应。
所以他带走了一个叫卡罗尔·近藤的毒贩,在香港杀了他。
那么,这又会是一个大岛和某R的传奇故事吗?
显然,霍奇森和近藤手里的贻贝比北极贝更能让东亚富人热血沸腾。
然后,来自普吉特湾的贻贝源源不断地流入香港。
与此同时,在香港的背后,是一个正在改革开放的巨大的中国市场,对贻贝的追捧简直成了那个时代中国富豪的象征。
霍奇森完全低估了市场的力量,他的产量还是太低了。
于是,1990年,霍奇森雇佣了华盛顿州几乎所有的潜水员,还专门画了一张海底资源分布图,日夜不停地捕鱼。
但很快,美国政府开始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西雅图的中餐馆,蛤蜊做的汤怎么涨到5美元一碗了?
普吉特湾已经和香港相连了吗?
果然,在警方的调查下,一个黑幕浮出水面。
原来霍奇森太贪心了。他在两年内通过虚报渔获量并将其走私出海关,从普吉特湾运送了20年的合法渔获量。
这是非法捕捞真锤。1990年底,霍奇森和近藤被捕入狱。
然而,贻贝生意的空空缺被西雅图帮填补了。
后来的黑帮故事更加血腥,在《贝壳游戏》一书中有记载。
总之,从1994年开始,西雅图的黑帮转行做河蚌的生意,渐渐好了起来。
我不能相信中国吃食物,因为它拯救了西雅图的公共秩序。
现在,普吉特海湾的贻贝是非常罕见的美味。我听说任何一个都超过100岁了。
蛤蜊的年龄会像年轮一样长在它的壳上。目前发现的最老的一个已经174岁了。
它们几乎一辈子都躲在泥里,靠看起来像拔子的虹吸管呼吸、进食、撒尿、生宝宝。
这绝对是最好的谎言夏萍,直到有一天,他们被人类挖出来,捞出来这样。
然后,以形补形。
好了,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谢谢你。
最后,女士说,请再读一遍这五个字(蛤,牡蛎,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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