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多少?失业保险费的领取期是什么?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被保险人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的用人和自付一年内可获得4个月的失业保险,每增加支付一年即可多收2月;超过五年的逾期为12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付款时间将被重新计算。

您只需要符合条件即可获得失业保险金,以便在失业期间有一定的资金度过,但是可以领取几次失业保险费吗?感兴趣的网民让我们来看看。

据了解,只要符合失业保险的条件,领取失业保险的数量就没有限制。失业保险金与以前应收取但不尚未收到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不足5年的,获得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支付不到10年的人将收到失业保险金的最高期限是18个月;超过十年以上的累计付款期,最低工资24个月。

工人不愿停止就业,包括:他们不想中断工作; 2。劳动者没有意图中止就业。

具体过程是:我要申请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申请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提交审查。经审查,失业保险金将按月发放给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工人通知雇主终止劳资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被雇主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终止。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则工人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的逾期一年或以上缴费义务,他们可以在失业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符合上述三项规定的失业人员可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申请失业保险金。此外,工人需要申请失业登记和求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