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双向实名认证如何查看?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查看登录电子税务局时身份验证的人员“本人确认及实名认证”是否为“已确认”,若不是则重新操作本人确认及实名认证,若是,则检查购票人的本人确认及实名认证信息是否是未确认,确认后查看。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

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页面。

02

问:代开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废吗?

答:代开的电子普通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不能作废,请您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二、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名认证。

四、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名认证—认证。

五、实名认证—认证成功。

六、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业务办理页面。

03

问:个人股权转让后我公司股东已在市场监管局变更,税务需要办理吗?

答:自2021年9月1日起,本市公司制企业、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转让股权申请变更登记时,转让方为自然人的,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在市场监管局变更后,税务需要进行同步。请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在需要变更的清单列表中找到投资方相关信息,修改后请核实无误后提交。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