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讨国度治理方法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代倡导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主要学派。

2、《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3、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看重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办法。这为后来树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供给了有效的理论根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4、法家思想作为一种重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意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看重,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迫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固社会动荡的重要统治手腕。当代中国法律的出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度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束缚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