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探案3》热映,片中秦风与唐仁组成的侦探组合为我们上演了一出精彩好戏。回到生活中,如果像片中的侦探一样跟踪他人、在他人车辆中安装定位设施以获取他人行程信息并拍摄下他人的行踪照片,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酒店住宿等信息,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近日起诉的一起“私家侦探”犯罪案件给出了答案。

事件的起因是一起离婚案件:女主人公王女士(化名)怀疑其丈夫出轨,为了能证实这个猜想,同时也为离婚时获得补偿提供相应证据,经人介绍,王女士找到了某家咨询公司,在说明其来意后,该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一套相当详细的方案及报价。并告诉王女士这和属于他们的“婚姻过错尽责调查”业务,该业务包括开房间记录、通话清单、微信聊天记录、跟踪小三的基本情况,抓现场等。费用方面一般看王女士的情况和难度来定价。在签订合同支付定金之后,该咨询公司通过其“线人”获取王女士丈夫的开房间信息、通话记录等个人信息,又派出一支三人团队负责去跟踪目标对象的行踪,然后每天整理好轨迹发到工作群上。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消息称可查询各大银行信息、流水、微信支付宝支付流水、微信反查手机号码、支付宝反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银行卡、开房同住、人员轨迹、快递订单等公民信息,并发布查询相关公民个人信息的价目表。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也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

在审查逮捕阶段,办案组分成两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提审,仅用两天时间全部提审完毕。经审查,检察机关发现,2018年7月,被告人黄某某以自己弟弟的名义在本市天河区注册了广州某甲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该公司通过客户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行踪轨迹牟取暴利。为了进一部拓展业务,2019年底被告人黄某某在本市天河区注册“广东省某乙咨询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对接与甲公司的调查业务。该公司以跟踪、秘拍的手段非法获取目标对象的行踪信息,并将信息提供给甲公司,由甲公司贩卖给客户牟利。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提审和相关证据,确定该公司以公司管理模式运作,公司负责人为总经理,下设行政部、业务部、调查部等部门,其中业务部设有四个业务组。业务组招揽到非法查询业务后,将客户的需求发送给财务,财务通过加密聊天软件转发给“办事人”非法获取相关公民个人信息,再通过网盘生成链接,将该信息发送给客户为公司牟利。根据该架构图,经办检察官为不同的被告人提供与其犯罪情节相适用的量刑建议,为认罪认罚的成功适用打下基础。同时检察机关委托委托审计部门对犯罪数额进行核算,经审计并核实: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甲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798条,牟利人民币5593672元。

近日,黄埔区人民法院就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等1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作出一审宣判,法院采纳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的定罪量刑建议,根据情节判处被告人五个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全部被告人当庭均表示不上诉。该案是一宗典型的“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其成功办理有力震慑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有利于公民隐私权的保障。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李斌 通讯员 黄小明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温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