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明这下火了,在大街上性侵大陆女艺人,仅仅20分钟就性侵了3名女子,还是在3个地点,3个地点相差仅仅200米,来跟女性网来看看具体情况:

2013年2月某天凌晨一名30岁男子林俊明(音译)在街上埋伏,随机袭击来自大陆的表演女艺人,他用手指侵犯对方,在短短200公尺的大街上公然侵犯,20分钟内在3个不同地点强暴女子3次,让女子遭受极大创伤。

据新加坡《联合晚报》报导,林俊明是无业游民,事发当晚尾随一名来自大陆的27岁表演女艺人,先是在当地马丁路的Watermark公寓前强暴女子,之后又在不远处二度强行强暴,最后在第3处地点3度性侵女子,当时的女性目击者供称目睹他骑在女子身上,听到女子一直在哭,惊觉事态严重才急忙报警。

可怕的是,这3个地点仅有200公尺,林俊明在20分钟内就强暴女子3次,他在审理时矢口否认,更声称“时间太久,忘了当晚做了什么。”但事后警方在草丛中捡到沾有嫌犯DNA的女子内裤,内裤上还有20多公分的撕裂痕跡,加上受害女子身上的血迹与他的吻合,因此判定有罪,除了可能面对牢狱之灾,也有可能将受到鞭刑处罚。(文/东森新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