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清楚低保兜底是什么意思?其实就是低保的最低保障标准的意思。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对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救助的制度,是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

这项制度是最早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施行的,首先也只是在小部分经济发达的地区小规模的实验。真正大规模的普及是在2002年十六大之后,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后,农村最低保障制度才在全国快速推广起来。

一、低保兜底的对象有哪些?

以户为单位,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范围。

1、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

2、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

3、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

4、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

5、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二、低保兜底的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350元)的差额进行发放。

三、低保兜底办理流程

本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乡镇(街道)低保服务窗口审查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群众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并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