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站派出所民警在潮阳站进站口开展查缉时,查获男子周某某(男,32岁,广东汕头人),经核查,周某某为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其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立案通缉。

经审讯,周某某于2021年10月起,通过购买他人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随后再加价转手倒卖进行非法获利,期间共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一万余条,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今年1月份,周某某被公安机关立案通缉后一直没有归案,直到其在潮阳站乘车时被民警抓获。

警方提示,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出售、倒卖公民个人信息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惠州铁路公安处普宁站派出所

通讯员:王烨

【编辑 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