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也有期限吗

   有审理期限。 是二审法院按照复二审程序审理的,是3个月;如果是一审法院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6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制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本想答了,只发几个贴就行了。但先发的贴竟被冲掉了。只好 再写在这里了: 1、应该是高院认为原一、二审法院可能存在程序问题或地方保护问题,可能影响法律公正,故调出来,让别的法院审理。 2、案卷迟迟不发说明问题的存在,证明高院的判断是对的。而那里还在企图作梗。 3、目前确实没有对这种特殊情况的时间限制规定。建议再与高院,让他们的监督一下。 4、总地看这是好事,跳出那个“怪圈”了,可能得到公证的审理了。 5、不要着急,他不敢总这样“捂”下去的。 再去找高级法院,他们审判监督不力! 可能原中级法院有意见、被动,还应当由高院处理。 民事再审申请的审查时限,是指自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至做出裁定中止执行原生效裁判或通知驳回再审申请之日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迄今为止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未对人民法院审查民事再审申请的时限作过任何明文规定。而正是由于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存在以上的 “立法空白”,致使我国民事案件审限制度和民事审判工作出现一系列问题。 民事再审的时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一项指: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第三项指: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第十二项指: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第十三项指: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四种情形,当事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再审,当然,当事人需要拿出证据证明以上情形。 刑事再审的时效,刑事案件再审没有申请期限,多长时间都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在《民事诉讼法》中,对已生效的调解书申请再审也有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但对于当事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发现原判决有错误,可否申请再审或申诉,有没期限

   可以选择再审,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法院仍需受理。 扩展资料: 再审提起注意事项: 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2、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列举的事由提出;对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 3、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应当依上述各项要进行补充或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