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职大体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感兴趣的读者和趣历史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统知府。

  这里,我们主要说一下中央官,古代一般称中央系统的官员为“京官”,以别于地方官和差遣外出之官。宋代指不经常列班上朝、职务较轻之官为京官,而以“常参官”为升朝官。宋神宗元丰改制后,门下省起居郎以上,中书省起居舍人以上,尚书省侍郎以上,御史台中丞以上,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

  那么,古代的“常参官”是如何上班的呢?关于他们的工作考勤又有怎样的安排呢?今天笔者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古代公职人员的考勤制度。

  从史料中可知,古人上班的时间远比现代人早得多。《诗经》中曾经出现过这样的场景:妻子催促床榻上的丈夫起床,并叮嘱丈夫公鸡已经开始打鸣了,东方也出现了日出,上朝的同僚已经开始忙碌了。由此可见,至少从东周时期开始,古人便开始遵循“起得比鸡早”的工作时间了。

  我们知道,公鸡打鸣与日出多发生在卯时(上班点卯也是因此而来),也就是清晨五点左右,所以,古人的上班时间是相当早的,比现代人早了几个小时。当然,既然古代公职人员上班比较早,古代朝廷亦会较为人性化的调整他们的工作时间,让他们早早下班。

  以清朝举例,春夏两季天气较好,所以,大臣们每天下午四点左右即可下班,而到了天气较糟糕的秋冬两季,官员的下班时间则调整至三点左右。很多朋友认为,古人上班早下班晚,工作时间极长,这是一种谬误。白居易虽然说过“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这样的话,但是,出现这种情况完全是因为古代的交通条件糟糕,官员下班赶不上通勤车,衙门离家又非常远,所以,徒步回家时刚好入夜。

  古代官员上班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参会。在京城,皇帝每天都会办一场早会,鲜有例外。每个清晨,官员们都会毕恭毕敬地整齐站好,等候皇帝“开会”。从规模上来看,朝廷进行的早会属最高级别的国务会议,有资格参会的无不是“六部九卿”一类的大官,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官员。

  通常来说,这场早会有两项“会议内容”:一是皇帝对某事做出方针,大臣们对此提出建议;二是大臣有重大事宜,需请最高领导人皇帝批准。因为,每次的会议内容不确定,所以,早会进行的时间也是未知的,通常会在辰时结束,持续三到四小时。

  可以说,除了某些贪玩的皇帝造成“君王不早朝”的情况外,大部分皇帝都兢兢业业地进行着早会。

  每天辰时退朝后,官员们通常会来到宫门外,吃些皇帝替他们安排的早餐,随后,返回自己所属的衙门进行办公,根据皇帝的方针完成要务或日常工作。通常每个京官都是如此,几乎没有例外。地方官的安排与京官大体相同,所以,笔者不过多赘述。

  古代的考勤体制完备,对于那些不遵守考勤制度的官员,朝廷还有一套严格的处理办法。就以“迟到早退”这种现象来说,朝廷的要求就非常严格。古代官员讲究“清、慎、勤”,而“勤”是每个官员的必备品质。

  这里,就以明朝为例,某个官员若迟到一天,则要挨20小板。倘若累计满三天,便在原本20小板的基础上再加“一等”。如果一个官员太过懒散,累计迟到超过二十天,那么,等待着他的将是一百大板。不同于影视作品中表现的,真实的“一百大板”可不是细皮嫩肉的官员所能承受的,多半会要人命。

  为了防止迟到挨板子,明朝还发生过一起高官坠河淹死的惨剧。

  当时,把持朝政的魏忠贤为防京城失火,所以,禁止皇城内点路灯,还禁止官员上朝时骑马或乘轿。春夏秋三季还好,冬季天亮较晚,没有路灯的皇城伸手不见五指,所以,百官在上朝时都是摸黑前行,经常会发生撞墙撞人的情况。

  某天,一个家里住的比较远的官员起床晚了,因为害怕挨板子,所以,一路上摸黑小跑。当时,天空正下着大雨,路面湿滑不堪,再加上,视野极差,这名官员竟跌了一跤摔进河里。可惜的是,这名高官不通水性,雨声又掩盖了他的呼救声,当天光大亮有人发现他在河里的时候,这名高官已淹死多时。

  除了明朝之外,其它朝代对于迟到旷工等考勤问题的惩罚也很有意思。例如:在唐朝时期,迟到的官员需要缴纳罚款,唐玄宗时期无故“旷工”的官员会被罚一季俸禄。因为迟到一次而被扣三个月工资,唐律之严可见一斑。清朝时期官员旷工会被革职,例如:乾隆时期给皇孙当老师的钱在上,因连续缺勤多日被革职。

  相比于古人的考勤管理办法,现代考勤管理办法相对宽松得多约束力也更强,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