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污水处理厂都归属于事业单位编成,本身归属于市政公用管理系统,归属于市政部门首府,其建设、运营等由城管部门负责管理,环保部门仅负责管理污水处理厂入水的合格性检验。以前一般是公家的,归属于事业单位。但相当大程度归属于自收自支,其实就是企业。

这种单位招人进来还是合同工,显然不出编制。当然比当地的普通企业待遇能强一些。但最近十多年来,我国的污水处理领域市场化获得了相当大的进步,BOT、TOT等国际先进设备模式引进我国,如果是所谓BOT、TOT这类模式的厂认同是私人公司或是全国各地水务公司、环保公司的。对于加快我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提高水环境起着了大力起到,原先的污水处理厂也大多展开了企业升格,从而造成目前状况下,我国的污水处理厂性质简单,有归属于事业单位的,有归属于国营企业的,通常来说污水处理厂都是国有的,特别是市区的大厂(规模大于20万吨每天),一般现在的国内的污水处理厂基本上都是市政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