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刚刚入警一年多,也就是刚过了试用期没多久,能成为人民警察,完成自己的理想,小周还是非常高兴的,干起活来也就是劲头十足,试用期考核被评为“优”,要说这一年来有什么让他不痛快的地方,那就要属于他的待遇问题了,不是嫌少,省会城市,一个月3000多,的确不多,刚刚够生活,而是大家一问他的工资时,都用种暧昧的眼神看着他“没问工资,问你外快呢,谁不知道警察从来不指着工资生活啊!”小周很是郁闷,外快在哪呢,连毛都没见着好嘛!

不过后来经历的几件事让小周终于明白了,“外快”到底是怎么来的!


第一件事:

小周是片警,也负责片区内的落户材料提交。有一次一位30岁左右的大姐过来提交落户材料,办公室里就他一个人,那大姐趁着小周审材料的时候从兜里掏出两张购物卡就往抽屉里塞,小周赶紧关上抽屉,问:你干什么?大姐说,同志,我这着急给孩子上医保,能不能给加加急。小周说,3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肯定下来了,流程是这样,只能等!大姐还不死心,还想着往他手里塞购物卡,小周严厉拒绝,表示:你再这样把你架出去了啊!大姐这才悻悻的把购物卡收回去。

落户材料提交这事,基本上快的三四天,慢的半个月就会下来了,因为不是小周一个人审核,要提交到多个部门,快慢就看运气了。

这位大姐运气还不错,四天就下来了,小周通知她来领准迁证的时候,大姐居然很惊讶,说这么快!

小周说你不是着急么,快了还不高兴了?

大姐连连说没有没有,这不寻思也没给您送上礼,还这么快有点意外么!

小周更意外,问她,你打哪听说送礼才会快的!

大姐说,业主群里好几个邻居都这么说啊,说没给你送礼,这准迁证十几天才下来,特别慢。

小周一阵无语,想了想说:那你没问问办的快的到底送礼了没?

大姐哈哈大笑,说这下我知道了!

其实这事很简单,有人运气不好,碰到每个部门审核都慢,准迁证下来的慢了,他就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没送礼才会这样!哪有什么外快,纯粹臆想好么?

第二件事:

一天半夜,小周的片区有人报警说聚众赌博,出警吧!一看,有两伙人在打麻将,屋里乌烟瘴气的,干脆都带回派出所,因为已经后半夜了,就没着急处理,第二天一大早,小周还下班,就接到一通电话,上来就叫哥,掰扯了半天才知道是在一个朋友的饭局上见过一面,从社区民警通告牌上找到了自己的电话,打电话的目的呢,就是半夜抓的那伙人,有个是他哥们,从弟妹那听说这事,想让小周给通融通融,小周说,要真是聚众赌博,那没的说,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要不是,不用你打招呼也没事!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这时,另一边收起来的昨晚那帮人的电话想了起来,小周灵机一动,就过去看了一眼,屏幕上出现的是微信预览“哥,你放心啊,我都跟负责你们这事的周警官打好招呼了,没事!”这什么情况?

那边同事喊小周过去开工,询问了一圈以及验证了桌子上的钱之后,发现虽然打的不小,但也够不上赌博,就是一个公司的同事聚会,搞了两桌,估计是邻居嫌吵就报警了。

这边刚回到办公室,电话又响了,又是刚才那小子,赶忙着问,周哥,咋样?查清楚了没?小周含糊的说,没啥大事,甭操心了。挂了电话,果然那边微信又想起来了“哥,已经办妥了,周警官说没事了,估计一会就能让你们回家,那是我哥们,绝对靠谱,反正就是给点辛苦费呗,我先帮你垫着就行了啊!”

这下把下周气的,想了又想,放人的时候问了问这个手机是谁的,然后单独留下那人,语重心长的说,你这事本来就不算啥,查清楚了,让你回去这是正常流程,可别相信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给你找关系啥的话!那人似懂非懂的走了,也不知道能信不!


反正,通过这两件事小周算是知道了,什么外快,什么灰色收入,大多都是人们吹牛吹出来的,你一个小民警,没实权没能力,谁有啥要办的事业 不会找你啊!再说了,真正犯得上找人的事,给你钱你敢收么?

未成年犯的管理教育

一.未成年犯的概念和特征

1,未成年犯的概念:指在监狱服刑的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罪犯。

2,未成年犯的生理特征:处于发育高峰期,需要足够的营养,需要有适应生理发展的客观环境,需要获得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

3,未成年犯的心理特征:心理发展迅速,但各方面发展并不协调。独立意识强,认识能力差;自尊意识强,辨别和自控能力差;需要与满足之间严重冲突。

4,未成年犯的行为特征:波动性,情绪多变,行为也出现被动;模仿性,受外界影响大,主要是模仿具有刺激性的攻击行为;纠合性,寻找伙伴,易于形成飞正式群体;反复性。

二.未成年犯的管理原则与权益保障

1,未成年犯的管理原则: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分开关押的原则;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原则;依法监管与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原则;管理方法与未成年犯身心特点相适应原则。

2,未成年犯权益保障的主要内容:受教育权力的保障;劳动权利的保障;民事权利的保障,包括隐私权和被监护权;诉讼权利的保障;对未成年女犯的特别保护。

三.未成年犯的刑罚执行与管理

1,未成年犯收押和转送的规定:未成年犯管教所只能收押未成年犯,收押后,应当在5日内通知未成年犯的监护人;未成年犯年满18岁,剩余刑期超过2年,应转送成年犯监狱继续关押改造。

2,未成年犯减刑的原则和条件:在把握减刑的条件、起始时间、减刑幅度、减刑间隔上适度放宽限制;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的,一般在执行一年零6 个月以上即可提出减刑建议,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的,一般在执行一年以上即可提出减刑建议,两次减刑间隔应在6个月以上。

3,未成年犯假释的条件: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在危害社会,接受教育改造表现突出的,可以予以假释,但对犯罪公司的一要分子、主犯、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未成年犯,应当从严掌握。

4,未成年犯释放的规定:未成年犯服刑期满,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及路费,通知其家属或由人民警察送回,具备复学、就业条件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向有关部门介绍情况,提出建议。

5,未成年犯管教所警戒的形式:不实行武装看押,围墙可以安装电网,在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装置。

6,对未成年犯使用警械的规定:原则上不使用戒具,除以下行为,有逃脱行为的,有使用暴力行为的,在押解途中的,有替他危险行为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

7,生活卫生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饮食管理,应当保证其身体健康发育为比较低标准;住宿管理,以班为单位住宿,不少于3㎡/人,睡觉时间不少于8小时;卫生医疗管理;日常生活管理。

8,未成年犯会见、通讯管理及临时离监的规定:会见管理,会见的时间和次数比照成年犯适当放宽,对于改造表现突出的会见时间比较长不超过24小时;通讯管理,经批准后可以与监护人及其他亲属通电话,必要时采取监听;临时离监管理,探亲时间为5~7天,两次间隔6月以上。

9,对未成年犯考核的规定:日常考核采用日记载、周评议、月小结的方法,由人民警察直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10,对未成年犯奖罚的类别:奖励包括表扬、物质奖励、记功和离所探亲;惩罚包括警告、记过和禁闭,禁闭期限为3~7天,期间每天放风两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实施奖惩后,应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四.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

1,未成年犯的教育方法: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辅助教育相结合,所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

2,未成年犯的教育内容:思想教育,包括法律常识、所归纪律、形势政策、道德修养、人生观、爱国主义教育等,定期举行升国旗仪式,开展成人宣誓活动;文化教育,分为扫盲、小学、初中教育及高中教育,鼓励自学,参加自学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毕业或结业证书;技术教育,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课程,合格后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及技术证书。

3,未成年犯教育保障的内容:师资队伍,教师在在押人数的4%,罪犯不能担任教师;教学设施,应当设立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运动场馆等、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艺、体育器材,各管区应当设立谈话室、阅览室、活动室;教育时间,每周不少于20课时,每年不少于1000课时,文化、技术教育时间不低于总课时的70%。

4,未成年犯劳动的性质:属于习艺性质,即未成年犯的劳动以学习、掌握技能为主,同时注重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的养成。

5,未成年犯劳动组织实施的内容:劳动场所与设施要适合未成年犯特点;对未成年犯的劳动保护;对劳动时间规定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