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全称叫管理委员会,我们经常能够在媒体中见到各地的经济开发区、保税区、港务区等管委会机构。但是在我们国家的行政机构序列当中,并没有管委会这样的机构,所以这种管委会也是伴随经济发展过程当中而产生的特殊性机构。

在这些管委会工作给人们的普遍印象是:工作内容丰富、待遇水平高、工作忙碌。所以能够在管委会工作,也是很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热衷于报考的单位。

今天我们就以管委会为主题来展开介绍,并对其机构的性质以及人事人员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分析。

一、什么是管委会?

各类管委会是在各个地市或者省直管的地方,为了集中执行或者管理某种职能或某些职能而成立的特定机构。所以大多数情况下,管委会是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来行使政府权利,履行特定职能的。单从机构性质上来看,管委会类似于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

目前各地存在数量最多的管委会就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在管委会机构内部,有完善的职能局,行政、宣传、经发、招商、社会事业等功能样样俱全,在其区域内独立行使职能。

二、各地管委会的隶属关系与级别

因为各类经济开发或者高新管委会,是对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从隶属关系上看,他们是隶属于所在地市的政府,是一种特定的管理体制,职能和政策偏向于其特定区域内的经济开发。其实质是地市政府直接管理某一特定区域的开发,也是市政府跨越区县级政府直接进行的职能输出,当然,在职能输出过程当中是需要涉及到的区县政府进行配合,共同完成特定区域的开发。

因为开发区和高新区的管委会基本上拥有很多特殊的政策,在很多方面也有很多特殊权力,尤其是在其所开发的区域范围内可以行使当地政府所授予的规划、土地、项目审批和外事审批等经济管理权限,对其管辖区域内实行统一管理。

从行政级别上讲,各地的管委会基本上是低于其派出的政府一个或半个行政级别。例如,某市政府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其行政级别为正处级或者副厅级。

而且大部分地方的管委会是由地市政府来组织建立,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市政府可以统一协调其下辖区县成立独立的管委会来集中开发某个区域。如果是区县成立管委会,则会在不同区县间协调起来较为困难。

三、各地的各类管委会人员编制和待遇

在管委会中,选人和用人方面较为灵活,人员身份类别有三种: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事业编制的人员、合同制的企业人员。

  • 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大部分是从原来的市级机关或者是区县级机关调任过来的公务员。
  • 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通过公开招录招聘来补充管委会的人事干部力量。
  • 同时,面对人员不足和编制不足的困难,可以经过审批,自行招聘一些企业制员工。

因为在管委会的事业编制中,虽然都是从事的综合管理类工作,但所有的事业编制都是采用的自收自支的财政供养模式。所以在绩效工资方面,可以根据管委会本身的财政状况来制定发放方案,一般情况下是比其所在地的普通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高很多。

对于拥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管委会工作,因为其年终的考核奖金是按照管委会自己的标准来发放,待遇很可观。在管委会工作的人员中,还有很多人是企业制的员工,这些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上是按年薪来核定,并按月发放。

此外,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公积金普遍是高于同地区普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因为管委会对于这些待遇项目都拥有自主把控的权力,所以在管委会工作的人员中,基本上工资待遇水平都是普遍高于所在地的同等单位。

除了经济开发和高新区这样的管委会之外,各地还有很多保税区管委会、旅游开发管委会等,每年管委会除了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大量的岗位,同时也招聘大量的企业制员工招聘,这些对于待就业人员都是可以进行报考。但是,在管委会中整体的晋升空间还是有限的,如果是对于晋升欲望比较强烈的同志来讲,可能管委会不是很好的选择。

大家觉得管委会的工作值得选择吗?请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