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以后,但是自己的工资到下个月才能够发放,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其实这个做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作为任何一个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或者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一种流程,当月的工资下个月发放,包括我们退休金的待遇其实也是一样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其实道理很简单,比如说你6月份工作了一个月,那么你7月份要离职,但是6月份的工资往往在6月份之内无法发放,只有到7月份以后才能够发放,其实它是很简单的,因为你6月份有没有出勤,有没有一个满考勤,这是要通过6月份的考勤才能够确定的。

而你所在的部门将考勤交给人事部门,需要到7月份以后才能够交上去,毕竟你整个6月份的班上完了以后,那么才能够将你的考勤打满,才能够把具体的考勤信息交给人事部门,所以由人事部门来判定来走流程,那么实际上它又是需要几天的时间,再加上有些单位可能要求交考勤的时间又比较慢,所以这样一来的话,工资发放自然是到了下个月的时间。

一般比较好的工作单位大概是5号左右就可能够发放工资待遇,因为他1号或者说2号之前就要求各个部门把考勤交给人事部门,然后由人事部门核算,并且两天之内上报给财务部门,如果审核无误的话,5号左右就可以将工资发放到位,这是效率比较高的工作单位,但是绝大多数工作单位,实际上都是5号到15号之间发放工资是比较常见的。

甚至有部分工作单位在15号到25号左右发放工资,这都是比较常见的,所以说我们离职以后,那么自己当月的工资没有办法领取到,到下个月才能领取到,这是非常正常的,再加上你可能社保关系也许都无法在当月进行转移,如果说你的考勤走到了15号以后,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他有责任去承担你当月的社保,所以你在转移社保的问题方面也需要到下个月才能够进行转移,所以你还要回到单位去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我们离职以后不可能像你想象中的自己拍屁股走人了,所有的工资结清,所有的关系全部一次性搞定,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任何事情都需要有一定的流程和时间的限制,包括你领取工资,包括你转移社保关系,甚至包括你转移个人档案的关系,都是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和流程的限制,那么我们从下个月领取这个月的工资再正常不过了。

如果说经常更换工作单位的小伙伴。应该是深有感触,其实到哪都是一样的,甚至来说你去到一个新的单位,当你领取第1个月工资的时候都需要等到两三个月的时间,这就是因为当月的工资当月没有办法执行发放,只能够到第2个月才能够正常执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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