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耕地是不允许搞永久性建筑的,不能改变“农用地”的性质,盖房子就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原则的话来讲,是一种违建行为。
农民在耕地里建房,基本上是农村土地承包以后,农村当时预留土地不足,农民缺少宅基地,基层政府又疏于管理,导致了现在这种遍地开花的局面。
 

 
 
那么对这些房屋该怎么处理?各地有不同的做法,有的地方非常严厉,早已经大范围拆除,有的地方依然没有动作,这就要看当地政府是什么态度。有的地方影响比较严重,这样的地方肯定要拆除,有的地方影响不是很大,也许会改变处理方式,究竟怎么处理,就是政府的一句话,因为这件事是有法可依的,只要履行一定程序,拆除就没有商量。
 

 
 
农民在耕地里建房,问题岀在下面,责任却在上面,这么多年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一直都没有人来管理,村里不管,乡镇也不管,土地部门也不管,这样宽松的条件,加上农民没有宅基地,房子不够住,自己有承包地,顶多就是少种两垅,现在粮食又不值钱,建上房子总比撂荒还好说。这样一来二去,你建我也建,慢慢就成了一种自然现在象。
 

 
 
现在农村缺乏宅基地是个普遍现象,农村没有宅基地,农民需要住房,这确实是个矛盾。水不疏是没有办法堵住的,只有先疏通,再堵才能更有效果。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政府就应当要拿岀规划,把农民实际需要安排好,让农民到规划区建房,这样就会有效解决占用耕地的问题。农村建设用地不是没有,就是缺少相应的规划,如果能合理规划,将那些不能居住的闲置宅基地收回,重新合理安排,相信农民的宅基地问题肯定是能够得到解决的。
现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也比较混乱,有的人口少,却占着几处宅基地;有的卖房、租房也照样审批宅基地;有的个别地方外来人口通过关系,也能在村里建房;这些不公平行为,也给在耕地里建房造成了一定影响。
在清理耕地建房过程的同时,对那些不合理占据宅基地现象,也应当给予处理,保证公平才便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