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共服务,120急救电话容不得迟缓和差错。
 
去年6月27日上午,65岁的淮安某区居民陆女士在家中突然发病,家人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但半个多小时一直无法接通,后通过医院工作人员联系到急救站,当120救护车到达患者家里中时,患者已死亡。家人事后得知,120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是停电所致,于是将120急救站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死者家人败诉,家人遂提起上诉。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同时判决涉事的急救站赔偿死者家人15万余元。

120急救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在其他地方也曾出现过。据媒体报道,2009年6月9日5:08至6:03,长春市120调度指挥中心由于值班人员失误造成电话无人接听,致使电话长达55分钟无法正常运行。之后,长春市急救中心领导指示当值工程师到现场排除事故,急救中心采取补救措施,将这50多分钟内的未接电话进行了回拨,询问报警情况,及时出车处理,同时对两名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就个案而言,拨打120急救电话半个多小时无法接通,警方到达现场拨打120仍无法接通,陆女士终因延误治疗时机而死亡,急救站具有一定过错,淮安市中院判决急救站承担20%的赔偿责任(陆女士家人在其发病时未能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及时救助也具有一定过错),是合理的。
 
120急救站保持急救电话24小时畅通,是其有效履行急救义务的前提。客观上,停电的特殊情况导致120急救电话转换装置、分拨电话无法使用,属意外情形,但作为急救服务的义务机关,未能采取适当措施,保障120急救电话畅通,有悖危机时刻挽救生命的公共服务职能。
 
120急救电话是一项完整、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事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衡量地区医疗水平的重要标志。高效的紧急呼叫以及完善、快速的急救响应,是社会安定、居民健康安全的必要内容。作为公共服务,120急救电话容不得迟缓和差错。若因各种原因出现不畅通的情况,则间接反映了快速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及其职责存在问题,亟待规范和纠正。
 
120急救电话无法接通,患者死亡,是死者家人不愿承受之痛,对120急救站及其医疗监管机构也是不可忽视的教训。希望能借个案,促使医疗机构加强监管,规范急救医疗服务程序,完善急救医疗服务预案和急救职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