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3人被查,2人被开除党籍,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审查调查 四川省甘孜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康光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甘孜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康光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于化源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于化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原政委梁仪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原政委梁仪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原中国五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化雨被开除党籍 据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湖南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湖南省郴州市监委对原中国五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化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波市海曙区委原书记褚孟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宁波市海曙区委原书记褚孟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山西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晋城市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连陆军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8月,连陆军违规接受某地产公司董事长李某组织的宴请;2017年12月,连陆军将其个人车辆装潢费用,转嫁由该地产公司负担,共计1.2万余元;2016年8月以来,连陆军先后多次赴郑州、洛阳、珠海、西安等地办理个人事宜,相关费用由该地产公司负担,共计7800余元。2021年4月,连陆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阳泉市第十二中学校原副校长刘滟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刘滟借中秋节、春节等过节之机,先后5次违规收受某业务往来公司赠送的大闸蟹卡、手表、手机等礼品,价值共计7400余元;2017年10月至2020年7月,刘滟先后多次参加该公司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并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此外,刘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刘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运城市河津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晓敏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10月,黄晓敏作为河津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该局负责实施的项目不安排部署、不督导检查,导致336万余元专项资金长期闲置,部分项目实施不力,严重影响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对已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未按规定及时付款,长期无故拖延,导致188万余元财政资金被逾期收回。此外,黄晓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黄晓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汾阳分局原局长魏延贵、张景伟等人作风漂浮、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至2017年,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汾阳分局在负责审核、发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过程中,作风漂浮,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在相关企业提交虚假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严重缺失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审批,且在补助资金发放后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部分环保设施被停运、拆除,严重影响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造成不良影响。张景伟、魏延贵作为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汾阳分局前后任局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王贵作为分管副局长,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魏延贵、张景伟、王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5.临汾市安泽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人武秋红不作为、弄虚作假问题。2020年8月,武秋红在落实配强脱贫攻坚工作专班人员有关部署过程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在未按规定派出驻村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将县残联所包联村党支部组织委员王某和村民申某作为“驻村工作人员”上报有关部门,并由该2人承担驻村帮扶工作,且在巡察发现后仍未及时整改。2021年6月,武秋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北京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1.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简称“重点站区城管分局”)局长李英提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北京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史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5月市委巡视期间,李英邀请史凯沟通工作考核指标设置等问题,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系重点站区城管分局业务考评指标制定部门。当日晚,李英、史凯等6人到某火锅店用餐并商谈工作,该店房东刘某某为李英朋友,宴请费用共计人民币1527元,由刘某某承担。此外,2021年4月,重点站区城管分局在位于其管辖区域内的某饭店召开座谈会,李英自行联系该饭店副总经理朱某某安排会议室并准备晚餐,会后部分参会人员约10人用餐,饮用李英自带的酒水,后朱某某结算了上述会议费(共计人民币1000元)、餐费(共计人民币2490元)。李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史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密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曹文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3年至2020年,时任管委会副主任曹文秀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在密云经济开发区从事经营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冯某某为维护关系所赠送的烟、酒等礼品。2021年春节期间,曹文秀收受冯某某快递寄送的白酒、水果。上述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8.8万余元。曹文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昌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袁卫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9年,袁卫平在担任昌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科科长、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酒、茶叶和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购物卡等礼品。袁卫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朝阳区田华建筑集团第十四分公司党支部原书记、原总经理唐铁权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20年8月、9月、10月、12月,2021年3月,唐铁权在田华十四分公司食堂用公款5次宴请朋友,共花费人民币1.06万余元。此外,唐铁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唐铁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原公车管理人员李俊峰私车公养问题。李俊峰擅自更改加油卡限车号加油的限制条件,自2017年4月至2019年1月期间,使用公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21次,合计金额人民币6618.83元。此外,2012年7月15日至2014年8月31日,李俊峰使用公车加油卡先后为其私车加油15次,合计金额4976.52元。李俊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