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孤儿院的孩子比较多,而且有些人不想或者不能生孩子。那台港澳居民办理收养手续需要哪些材料?收养协议一定要签吗?

台港澳居民办理收养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一、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3、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二、澳门居民:

1、澳门居民身份证; 2、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3、澳门地区机构出具的经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三、台湾居民: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涉外收养的程序分为三个部分:

1、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申请及审查;

2、确定被收养人;

3、订立收养协议和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协议一定要签吗: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因此,收养协议不是一定要签的,可以由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协商决定。收养孩子本身就是一个复杂冗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签订收养协议可以明确双方今后的权利义务,更是对孩子今后生活的一个书面的梳理,因此还是很有必要的。

你了解领养孩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