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自隋朝萌芽,经唐朝确立科举制度等级示意图、宋朝发展,至明朝时得以完善,始终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科举制度从创立到清末废止,前后历经一千两百余年,乃是中国古代延续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那么,历朝历代的科举考试,又是分为几个等级呢?

唐朝分两级:发解试、省试唐朝参加科举的考生,主要分为两部分,即生徒和乡贡。所谓生徒,便是指官办学校毕业的学生,他们不需要参加地方考试,而是直接参加“省试”;乡贡则是指那些通过自学或私塾学成者,他们需要先通过地方考试,合格后再到京城参加“省试”。

其中,生徒又可分为两类:

一种中央官学毕业者,唐朝的中央官学主要包括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六大高等学府,统称“六学”。不过,想要进入这些学校并不简单,必须是高官子弟,例如想要进国子学,父亲至少也得是朝廷三品官员,想要进太学或四门学,也至少得是五品官员。

另一种则是地方官学毕业者,主要是指朝廷于各州、各县设立的官办学校,相较于中央官学而言,地方官学对于入学者的出身要求较低,无论是官员子弟还是平民百姓,都可以入学。不过,入学之前要参加学校的资格考试,合格者才能入学。

当然,要想直接参加省试,不仅要在中央官学或地方官学进行学习,还必须通过毕业考试,拿到“毕业证书”才行。

至于那些没能进入官学就读的学生,朝廷也给了他们出路,只要你觉得自己的能力足够,那么就可以自己去县里报名,从而参加州、县举办的选拔考试,这被称为“发解试”。

“发解试”又可细分为两级,分别由县、州两级负责:其中县级由县尉主持考试,通过考试者由县里出具证明,然后便可参加州里的考试了。州级则由司功参军主持考试,一般在八九月进行,也被称为“秋闱”,考试通过后,州里会给合格者颁发“解状”。

取得了“解状”的学生,身份就变成了“乡贡”,也可称作举子,拥有了参加省试的资格。此外,州县预试的第一名被称为“解元”。

省试开始之前,朝廷会先进行考试资格审查,这时候参加省试的考生,需要提供州府开具的解状,以及记录着个人详细信息(姓名、年龄、籍贯、父祖姓名、父祖官职、举数、场第、相貌特征等)的“家状”。之后,礼部或礼部会对此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发榜,只有在榜的学生才可参加接下来的考试。

唐朝前期,省试由尚书省吏部考功司负责,主考官由考功员外郎担任,唐玄宗以后,省试则交由礼部负责,主考官由礼部侍郎担任。

当时,吏部或礼部下设贡院,考试、阅卷、放榜全部在贡院进行。考试结束后,通常会在次年二月放榜,录取者谓之及第,或登科、登第、擢第等等,第一名便称为“状元”。

省试完成后,科举及第者经过吏部的“关试”(也称铨试),通过者才算拥有了做官资格,接下来便是等待朝廷派遣官职了。而如果急于想要替朝廷出力,还可以再参加吏部的“博学宏词”、“书判拔萃”两种考试,合格后便可立即授官。

宋朝分三级:发解试、省试、殿试宋初承袭了唐朝的州县发解试和礼部省试两级科举制度,直到开宝六年(973年),因“李仿科举案”的爆发,宋太祖亲自在讲武殿举行了复试,重新发榜录用人才。此后,殿试正式成为定制,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

1、发解试。主要由各州、开封府、国子监负责,一般都在秋季举行,又称“秋斌”。州试时,由诸州判官主持报考进士的士子的考试,由录事参军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试。如果考官不懂经义,可选次一级的官员充任,但要经判官监考。试卷上要加盖“长官”之印,考官和监考官还要在试卷后面签名。如发现作弊考生,当场驱逐,考官受贿舞弊,要受严厉处分。通过者,便可称为“举子”或“贡生”。

2、省试。一般在发解试次年春季举行。“贡生”抵达京城后,先要向礼部报到,提交家状、年龄、籍贯和参加科举次数等个人信息,从而取得考试资格。之后,由礼部先发“都榜”(也称混榜),为考生排好座次表。宋朝省试的主考官由皇帝任命,通常以六部尚书、翰林学士担任,侍郎和给事中为辅。当然,也有例外情况,例如四川地区的贡生便不用参加礼部考试,而是就近参加“安抚制置司”的考试,这被称为“类省试”。

3、殿试。于省试的同年举办,其实就是省试的复试,但与后世不同的是,宋朝的殿试是会淘汰考生的,也就是说即使通过了省试,也可能在殿试中被淘汰。宋太祖时只考诗赋,太宗时则加试(策)论一道,到宋神宗熙宁年间后,则取消了诗、赋、论三题,专以策定着,限以千字,后又加试律义、断案。哲宗元祐时,恢复诗、赋、论三题。绍圣以后,又遵熙宁试策之制。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规定殿试试策,终南宋之世,不再更改。

宋朝殿试后,学子们便等于拥有了做官资格,而取消了唐朝的铨试。与此同时,发解试第一名仍称“解元”,盛世第一名则改称“省元”,殿试第一名才称为“状元”,此后“连中三元”遂成为读书人的最高追求。

宋朝时,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完善了科举等级的同时,又增加了弥封、誊录等制度,用以防止科举舞弊。

元朝分三级:乡试、会试、殿试从端平元年(1234年)蒙古灭金,到延祐元年(1314年)元朝开科举,元朝统治区域内曾历经了一次长达八十年的停废科举。到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重开科举后,元朝沿用了宋朝的三级考试制度。

元朝的科举考试与宋朝极为类似,但同时也体现出了一定元朝的独有特点,其中最为典型的特点,便是对于不同人群的区别对待。

元朝的乡试其实就是唐宋的发解试,主要于各省举办,通常于八月举办,其中蒙古人、色目人只试经义、对策二场,汉人则加试一场,为赋与杂文各一篇,考试通过者被称为举人。

乡试后,通过考试的三百名举人,于次年二月前往京师参加会试,内容跟乡试一样,取进士百名,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占二十五名。

会试后,同年三月会巨星殿试,试策一道,蒙古、色目人的题目与汉人、南人不同。与宋朝不同的是,元朝后的殿试不再黜落,只是排定名词。殿试结果分左、右两榜公布,蒙古人、色目人五十名列右榜(元代以右为尊),汉人、南人五十名列左榜。其目的是保护蒙古、色目人的民族特权地位。

明清分五级: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于洪武三年(1370年)开始科举,后认为所取举人进士少实才,又宣布停罢科举,直到洪武十五年(1382年)才重新恢复,并于两年后公布了《科举成式》,就此奠定了明清长达五百多年的科举制度。

1、童试。最为初级的考试,包括县试和府试两个阶段的考试。县试在各县举行,由知县主持,一般在每年二月进行,连考五场。县试通过后,四月参加由各府官员主持的府试,连考三场。通过了县、府考试者,便可称为“童生”。通过童试后,便表明你已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

2、院试。通常在府、州的“学院”举行,又分为“岁试”、“科试”两级。岁试是每年举行的童生“入学”考试,录取后即为“生员”,通称“秀才”。科试则是对已在学校的秀才进行考试,成绩优者方可参加下一级考选举人的乡试,成绩劣者要受处罚甚至取消生员资格。只要考取了生员,也就是成为秀才,就算脱离了平民阶层,可以拥有一些特权,例如受免丁粮(免役税),又如司法特权,上堂不必下跪等等。

3、乡试。又称大比、秋闱,每三年举行一次。乡试三场,分别在八月初九、十二日、十五日。明清乡试录取举人名额由中央规定下达,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别为数十名到一百数十名不等,全国录取总额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乡试可以说是明清科举最为重要也最为艰难的一关,毕竟通过之后便具有了做官资格。通过考试者被称为举人,举人第一名则被称为“解元”。

4、会试。通常在乡试后次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举行,由京师礼部主持,因而又称春闱、礼闱。会试三场的内容与乡试一样,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明清会试正榜以外一般还有副榜。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可以授予学校教官或其他较低级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获得国家一定的俸禄。

5、殿试。通常在会试后的一个月,即三月十五日举行。殿试内容试时务策一道,试题由内阁大臣预拟数种,临时呈皇帝圈定。明清殿试一律不黜落,只排定名次。状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为一甲,算是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算是进士出身;第三甲又若干名,算是同进士出身。三月二十五日,新进士和殿试官员在礼部享受御赐“恩荣宴”。宴后陆续进入封官任用阶段。一甲的三名进士一般授予翰林院编修等清要之职,其余进士往往还要进行一次馆选或朝考,然后结合殿试名次,分别授予官职,优者亦进入翰林院。

综上所述,从以上各朝的科举考试等级不难看出,从唐朝到明朝,科举考试始终在不断的完善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