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题为“京口北固怀古”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所以一开头就从镇江的历史人物——孙权和刘裕说起。孙权是三国时吴国的皇帝,他在南京建立吴国的首都,并且能够打垮来自北方的侵犯者曹操的军队,保卫了国家。辛弃疾登上京口北固亭怀古,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在三国时期的英雄人物孙仲谋(即孙权),只是现在已无处可寻了。“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谓孙仲谋英雄事业的风流余韵,现已无存。“寄奴”,是南朝宋武帝刘裕的小字。刘裕在京口起兵讨伐桓玄,平定叛乱。“想当年”三句,颂刘裕率领兵强马壮的北伐军,驰骋中原,气吞胡虏。作者借这些京口当地的历史人物的英雄业绩,隐约地表达自己的抗敌救国的心情。

下片“元嘉草草,封狼居胥”几句也是用历史事实。“元嘉”是南朝宋文帝的年号。宋文帝刘义隆是刘裕的儿子。他不能继承父业,好大喜功,听信王玄谟的北伐之策,打无准备之仗,结果一败涂地。封狼居胥是用汉朝霍去病战胜匈奴,在狼居胥山(今属内蒙古自治区)举行祭天大礼的故事。宋文帝听了王玄谟的大话,对臣下说:“闻王玄谟陈说,使人有封狼居胥意”。辛弃疾用宋文帝“草草”(草率的意思)北伐终于惨败的历史事实,来作为对当时伐金须做好充分准备、不能草率从事的深切鉴戒。“仓皇北顾”,是看到北方追来的敌人张皇失色的意思,宋文帝战败时有“北顾涕交流”的诗句。韩侂胄于开禧二年北伐战败,次年被诛,正中了辛弃疾的“赢得仓皇北顾”的预言。

“四十三年”三句,由今忆昔,有屈赋的“美人迟暮”的感慨。辛弃疾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率众南归,至开禧元年在京口任上写这首《永遇乐》词,正好是四十三年。“望中犹记”两句,是说在京口北固亭北望,记得四十三年前自己正在战火弥漫的扬州以北地区参加抗金斗争。(“路”是宋朝的行政区域名,扬州属淮南东路。)后来渡淮南归,原想凭借国力,恢复中原,不期南宋朝廷昏聩无能,使他英雄无用武之地。如今过了四十三年,自己已成了老人,而壮志依然难酬。辛弃疾追思往事,不胜身世之感!

“佛狸祠下”三句,从上文缅怀往事回到眼前现实,使辛弃疾感到惊心,长江北岸瓜步山上有个佛狸祠,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留下的历史遗迹。拓跋焘小字佛狸,属鲜卑族。他击败王玄谟的军队后,率追兵直达长江北岸的瓜步山,在山上建立行宫,这就是后来的佛狸祠。当地老百姓年年在佛狸祠下迎神赛会,“神鸦”是吃祭品的乌鸦,“社鼓”是祭神的鼓声。辛弃疾写“佛狸祠下”三句,表示自己的隐忧:如今江北各地沦陷已久,不迅速谋求恢复的话,民俗安于异族的统治,忘记了自己是宋室的臣民。这正和陆游的《北望》诗所谓:“中原堕胡尘,北望但榛莽。耆年死已尽,童稚日夜长。羊裘左其衽,宁复记畴曩。”彼此意思相同。

辛弃疾这首词最后用廉颇事作结,是作者到老而爱国之心不衰的明证。廉颇虽老,还想为赵王所用。他在赵王使者面前一顿饭就吃了一斗米作的饭、十斤肉、又披甲上马,表示自己尚有余勇。辛弃疾在这词末了以廉颇自比,也正表示自己不服老、还希望能为国效力的耿耿忠心。

永遇乐 京口北固亭怀古(赏析)

辛弃疾调任镇江知府以后,登临北固亭,感叹报国无门的失望,凭高望远,抚今追昔,于是写下了这篇传唱千古之作。这首词用典精当,有怀古、忧世、抒志的多重主题。江山千古,欲觅当年英雄而不得,起调不凡。开篇借景抒情,由眼前所见而联想到两位著名历史人物——孙权和刘裕,对他们的英雄业绩表示向往。接下来讽刺当朝用事者韩侂胄(侂:tuō,胄:zhòu),又像刘义隆一样草率,欲挥师北伐,令人忧虑。老之将至而朝廷不会再用自己,不禁仰天叹息。其中“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写北方已非宋朝国土的感慨,最为沉痛。

词的上片怀念孙权、刘裕。孙权坐镇东南,击退强敌;刘裕金戈铁马,战功赫赫,收复失地,气吞万里。对历史人物的赞扬,也就是对主战派的期望和对南宋朝廷苟安求和者的讽刺和谴责。

下片引用南朝刘义隆冒险北伐,招致大败的历史事实,忠告韩侂胄要吸取历史教训,不要草率从事,接着用四十三年来抗金形势的变化,表示词人收复中原的决心不变,结尾三句,借廉颇自比,表示出词人报效国家的强烈愿望和对宋室不能进用人才的慨叹。

全词豪壮悲凉,义重情深,放射着爱国主义的思想光辉。词中用典贴切自然,紧扣题旨,增强了作品的说服力和意境美。明代杨慎在《词品》中说:“辛词当以京口北固亭怀古《永遇乐》为第一。”这种评价是中肯的。

辛弃疾 永遇乐 京口北固亭怀古

词的上片怀念孙权、刘裕。孙权坐镇东南,击退强敌;刘裕金戈铁马,战功赫赫,收复失地,气吞万里。对历史人物的赞扬,也就是对主战派的期望和对南宋朝廷苟安求和者的讽刺和谴责。

下片引用南朝刘义隆冒险北伐,招致大败的历史事实,忠告韩侂胄要吸取历史教训,不要草率从事,接着用四十三年来抗金形势的变化,表示词人收复中原的决心不变,结尾三句,借廉颇自比,表示出词人报效国家的强烈愿望和对宋室不能进用人才的慨叹。

以上是百科上的解释,个人认为“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应亦是一种对比,在南宋时期,当地老百姓只把佛狸祠当作一位神祗来奉祀供奉,而不知道它过去曾是一个皇帝的行宫。或许也有一种岁月沧桑,物是人非的感触罢。

至于四十三年,作者本意应该只是交代事件发生的时间,作者于1162年(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南归,到写该词时正好为四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