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荒野的呼唤的好词好句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2. 求荒野的呼唤的好词好句号段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3. 荒野的呼唤佳句有哪些,5句就行,拜托了

1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2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3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4 从马路通到这幢府邸,有几条碎石铺成的车道,车道蜿蜒曲折地穿过几片大草地,沿路有枝条交错着高大的白杨树萌蔽着。

5 他的父亲爱尔莫、一条圣贝纳种的大狗,曾经是大法官形影不离的伴侣,布克很有希望,继承先父的仪表。

4. 野性的呼唤 名言

它是一支古老的歌曲,跟这个种族一样的古老——是唱着悲哀歌曲的年轻世界里的一些最早的歌曲之一。它里面包含着无数代的悲哀,巴克被这种歌曲弄得如此心神不安。

有一种属于荒野的韧性—–像生命本身那样执拗,耐劳,不懈—–这种韧性表现在守住网的蜘蛛,盘绕的蛇,附在暗处的豹子身上,就是他们可以纹丝不动地呆上无数个钟头.当生命猎取活物时才独具有这种韧性.

坚硬洞壁的阻挡,它妈妈鼻子的推搡和爪子的击打,几次饥荒中得不到平息的饥饿,所有这些都使他逐渐认识到,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自由的,就连生命本身也受到诸多的局限和限制.这些局限和限制就是法则.遵守这些法则就意味着避免痛苦,通往幸福.

事物有时是和他们的表面完全相反的.狼崽对未知的恐惧本是继承来的一种对事物的不信任,而现在经过的体验得到加强.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相信表面现象了.

美人儿`史密斯喜欢上了毒打白牙这种活计,他从中感受到了快乐.他毫不怜悯地看着他欺负的对象.在他挥舞着鞭子和棒子,听着白牙痛苦的吠叫和无助的咆哮时,他的两眼昏暗而阴郁,美人儿`史密斯是胆小鬼,而胆小鬼都是残忍的.因为他在遭到别人痛打怒斥的时候只能卑躬屈膝地哭鼻子,所以他就把气出在比他更为弱小的生灵身上,力量是大家都所喜欢的,美人儿·史密斯也不例外。既然他不能和同类相比,他就退而其次,在不如他的生灵中间表现力量,以兹证明他所拥有的生命力。但美人儿·史密斯不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因此这也不能怪他(怪这个邪恶的社会)。他一出生就具有了畸形的身体和扭曲的心灵。这些东西构成了他的黏土,而这块黏土又没有被这个世界加以仁慈的塑造。

在疯神的监护之下,白牙成了恶魔。一条铁链子把他拴在堡垒后面的一个牲口圈里,美人儿·史密斯就在这里施加一些小折磨,逗弄他、惹怒他,引起他的全部疯狂。这个人老早就知道嘲笑是白牙最最痛恨和最敏感的东西,所以就故意狠狠地捉弄他,然后嘲笑他。这种高声大笑满含轻蔑的意味,而且他在大笑的时候还用手指嘲弄地对白牙比比划划。每逢这种时候,白呀的理智就抛到了九霄云外,大发雷霆,疯狂程度甚至超过了美人儿·史密斯。

以前白牙只是他同类的敌人,虽说是个凶猛的敌人,可他现在成了万物之敌,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凶猛。他被摧残地丧失了最后一点理智,以至于盲目地仇恨所有的东西。

威登·斯各特主动承担了挽救白牙的任务——更准确地说,是补偿白牙所遭受的人类对他的虐待。这是一件关系到原则和良知的事。他感到白牙所受到的虐待是人类欠下的一笔债,必须清偿白牙的债务,因此他才用心良苦地对“斗狼”百般地仁慈,每天他都坚持爱抚白牙,而且坚持长时间地抚摩。

5. 荒野的呼唤中最令人难忘的段落

布克并不看报,否则他会知道要出乱子了,那可不但会影响他,而且会影响所有从普吉特海峡到圣迪戈沿海的每条健壮的长毛狗。因为在北极黑暗里探索的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金属,又因为轮船和运输公司把这种发现大吹大擂,成千上万的人都奔到北国。这些人需要狗,而他们所需要的是长着强壮的筋肉能做苦工和长

着茸毛能防御冰雪的大狗。

布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山谷的一所大宅府里。那地方据说是米勒大法官的府邸。它远离大路,被树木半遮半掩着,从树缝里可以隐隐约约看见它四周的宽敞阴凉的走廊。从马路通到这幢府邸,有几条碎石铺成的车道,车道蜿蜒曲折地穿过几片大草地,沿路有枝条交错着的高大的白杨树荫蔽着。房后比前面还要宽敞。那里有几间大马厩,上打的马夫们和仆人们在高谈阔论,有几排爬满了葡萄藤的仆人住的房子,有一大串望不到尽头的整齐的下房,有几排长长的葡萄架,有几处绿油油的牧场、果园和种草莓的田圃。再就是喷水井上的抽水机,和一口水泥的池塘,那是米勒大法官的孩子们早晨人浴和在炎热的下午乘凉的地方。

6. < >的主要人物

主要人物:一直名为 巴克 的狗。

主要内容:小说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被盗卖到阿拉斯加干苦工,劳动极为繁重,环境极为艰险。狗队每天拉雪橇在雪地上行走40英里,而每只狗所得到的食物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狗统统被累倒拖垮后就被主人卖掉,来榨取最后一滴油水。棍棒象征的是统治它们的权力,巴克的第一课就是“棍棒教育”。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鼓足勇气,练成吃苦的精神,比其它狗更机敏、更勇猛,最后和史皮兹争夺强者地位,结果史皮兹被咬倒,巴克成为生存斗争的胜利者。在巴克的内心,时常涌动着一种原始的返祖现象,野性的力量在呼唤着他,最后他回到狼群中。这不说明它的退化,而说明它要在更加直接地进行生存竞争的地方,证明自己是强者。最后巴克也确实以勇猛和聪明,赢得狼群的领袖地位。小说文字流畅,简洁明快,一气呵成,显示语言内在的力量,自发的美感和粗犷有力的节奏,在创作上又结合神话悬念,使小说更富有吸引力。

读后感: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7. 荒野的呼唤第2章 如果好的话再给你悬赏

第二章 棍棒与犬牙法则 巴克在代牙海滩(Yea Beach)的第一天简直像场噩梦。

每时每刻都充满了震撼和意外。突然一下子,他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这不是一种闲散的、充满阳光的生活,懒散和充满阳光的生活除了不是无所事事就是活得生厌。这里,没有宁静,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宁。

到处是混乱不堪和忙忙碌碌,并且生命与肢体随时都有被摧残的危险。必须时时刻刻都保持警惕;因为眼前这些狗及人都不是城市狗和城市人。

他们都是野蛮种,个个都是如此,他们只知棍棒与犬牙法则,不知道还存在法律。 这些狗厮打时如同野狼,这是他前所未见的,而且他第一次的经历给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教训。

没错,那是一种借鉴他人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他不会活着从中受益。受害者是卷毛。

他们当时驻扎在原木商店附近,卷毛友好地朝一只爱斯基摩犬走去,那狗有成熟的狼那么大,但还是不及她的一半大小。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一副金属夹子般的牙齿,纵身跳开时也同样地迅捷,只是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扑过来就咬,咬完就跳开,那是野狼厮打的样子;然而事情到此远没有结束。这时,跑来了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在中间。

巴克弄不明白那种一声不响的热切样子,也不理解它们舐肉块时的样子怎么如此如饥似渴。卷毛朝她的对手冲去,而她的对手再一次扑向她后便往旁边纵身跳开。

他用他的胸脯拦住她下一个冲刺,这手段很出乎意料,使得她一个翻身,摔倒在地。她就此没有再站起来。

这正是旁观的爱斯基摩犬所期待的。他们又嚎又叫地向她围拢过去,她在他们中间淹没了,她在一群毛发倒竖的驱体下痛苦地尖叫着。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如此始料不及,巴克给吓懵了。他看见了丝毛犬伸出鲜红的舌头,他大笑时就是这个样子;他看到了弗兰克斯挥舞着一把斧子,跳进混乱的狗群之中。

三个男人拿着棍棒,帮他一起驱散狗群。狗群一会就驱散了。

自卷毛倒下,到她的围攻者被棍棒驱赶开,只有两分钟的时间。但是她躺在血红的被踩烂的雪地里,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了生息,她几乎被撕成了碎片,黝黑的混血儿站在那儿朝下看着她,嘴里发出了可怕的诅咒。

这一情景经常出现在巴克的睡梦中,使他不得安宁。因此,生存就是那个样儿。

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

所以说,他千万要小心,决不能倒下。丝毛犬又把他的舌头伸了出来,再一次哈哈笑了起来,于是,从那个时刻起,巴克内心便对它充满着难以平息的痛恨。

卷毛的悲惨遭遇给他带来极大的震撼,但没等他从这种震撼中恢复过来,他便遭受了另一个震惊。弗兰克斯给他拴上了皮带与扣环。

那是一副挽具,他在家时看见马夫给马安上这种东西。于是,如同他曾见过马劳作那样,他也被迫干活,用雪橇将弗兰克斯拖到峡谷边上的森林里,然后拖回一雪橇的柴火。

虽然把他当作拉雪橇的畜生严重地刺伤了他的尊严,但是他很聪明,他并没有反抗。尽管干活对于他来说是件新鲜与陌生的事,但他下决心要认真干,尽量干得出色。

弗兰克斯是个严厉的人,他要求立刻服从,而且靠他手中的鞭子,他的命令总是被立刻服从;而戴夫是只经验丰富的车辕犬,无论什么时候巴克出了错误,他就会咬巴克的后腿。丝毛犬是领头犬,同样也经验丰富,虽然他不能老是攻击巴克,但他时常用尖厉的怒吼非难他,或者狡猾地把他的体重都压在挽绳上,将巴克猛地拦在他该走的道上。

巴克轻而易举地学会这些花招,而且在他的两个伙伴及弗兰克斯的共同传授之下,他进步很快。在他们返回驻营地时,他已很清楚,“嗬”是停,“走”是向前走,并且,走弯路时,转动的幅度要大,当重载的雪橇在他们身后冲下山坡时,要避让车辕犬。

“三只狗都非常出色,”弗兰克斯告诉毕罗尔特说。“瞧那巴克,他拉起来不要命。

他学得快得很。” 到下午的时候,毕罗尔特急于上路运送他的急件,回来时又带回了两只狗。

他们分别叫“贝里”与“乔”,是两兄弟,都是名副其实的爱斯基摩犬。尽管他们是一母所生,但他们却如白天与黑夜那样截然不同。

贝里的一个弱点是他性情极端地温和;而乔则完全相反,他脾气坏,性格内向,他不停地咆哮,目光中常怀着恶意。巴克友好地接纳了他们,戴夫对他们不理不睬,而丝毛犬先则挨个儿地将他们打败。

贝里息事宁人地摇动着他的尾巴,但当他知道息事宁人的办法不奏效时,转身跑开,当丝毛犬的尖牙咬破了他的胁侧时,他哭喊了起来(依然是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但是无论丝毛犬如何盘旋,乔都后腿站在地上,迅速转动身子,面对着他,只见他鬃毛倒竖,耳朵后贴,扭嘴歪唇发出咆哮,咆哮后牙齿立即卡嗒一声咬紧,眼睛发出恶魔般暗淡的光——交战前心态的体现。

他的外表非常吓人,因此丝毛犬不得不先打消教训他一顿的想法;为了掩饰他自己的尴尬,他便将目标转向不伤害他人而只会叹息的贝里,把他赶到营地外。黄昏时,毕罗尔特搞到了另一只狗,这是一只老爱斯基摩犬,长长的身驱又瘦又憔悴,脸上满是厮斗时留下的伤疤,一只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