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银华基金公告称,自2019年8月23日起调整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称“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的赎回费率,即赎回费收取标准由原来的差别计算更换为统一计算。调整后,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公告显示,在调整之前,该基金实施差别赎回费率。标准一:通过银华基金的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持有期在小于7天、大于或等于7天但小于180天、大于或等于180天但小于1年、大于或等于1年但小于2年、大于或等于2年的,则对应的赎回费率分别为1.5%、0.375%、0.3%、0.175%、0。标准二:除了适用于标准一的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持有期若小于180天、大于或等于180天但小于1年、大于或等于1年但小于2年、大于或等于2年的,则对应的赎回费率分别为1.5%、1.2%、0.7%、0%。

公告称,调整之后,该基金不再针对上述两类投资者进行差别费率,即用原来的标准一替换掉标准二,标准一则成为统一标准。即是投资者的持有期在小于7天、大于或等于7天但小于180天、大于或等于180天但小于1年、大于或等于1年但小于2年、大于或等于2年的,则对应的赎回费率分别为1.5%、0.375%、0.3%、0.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