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多年来我们已经看到股息税收的转变,但对于大多数纳税人来说,它仍然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收入来源。随着生活成本的飙升,普通人必须寻找其他的收入来源。与其他投资来源(如存款和定期存款)相比,投资股票和共同基金的一个首要因素是以股息的形式提供丰厚的回报。

从所得税角度来看,从公司获得的股息免税。但是,从2016-17财政年度开始,如果在国内公司期间收到的股息总额,则对于居民个人/ HUF /公司,股息可按10%加上适用的附加税和税率征税。财政年度超过1,000,000卢比。相反,个人/ HUF从债务共同基金或股权共同基金获得的任何收入均可完全免税。

从外国公司收到的股息在“其他来源收入”的头部征税,并按适用于纳税人的税率征税。如果收到的股息在和外国公司申报股息的征税,居民纳税人可以根据相关税收协定的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此类股息的双重征税减免。如果与外国没有税收协定,则纳税人可以根据国内税法的规定申请救济。

除了投资者手中的股息收入征税外,宣布股息的国内公司还需要支付股息分配税(DDT)。但是,税率取决于宣布股息的实体类型。

根据1961年“所得税法”(该法案)的规定,宣布分红的国内公司有责任按照增加的股息金额支付滴滴涕,而不是净宣布的股息。国内公司必须以15%加上12%的附加费和4%的教育费率支付滴滴涕,从而将有效税率汇总至20.56%。

相反,债务共同基金必须以25%加上12%的附加费和4%的教育费用支付滴滴涕。因此,申报净收入的有效税率为38.83%。

自2018-18财政年度开始,股权共同基金也需要按照已宣布的累计股息以10%加上12%的附加费和4%的教育费率支付滴滴涕,从而实现有效的税率。 12.94%。

随着滴滴涕的应用,政府间接从国内公司/共同基金收集所需税款。然而,对国内公司征收的滴滴涕以及居民纳税人手中的税收超过1,000,000卢比的征税导致了对超额股息收入的双重征税。双重征税问题需要政府解决。

虽然多年来我们已经看到股息税收的转变,但对于大多数纳税人来说,它仍然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由于今天有利可图的投资渠道来源。